中國儒家文化強調通過文學喚起或傳達某種社會情感,以達到文學的道德教化功能,實現文學的社會價值,所以中國的文人歷來有這樣的傳統,以“關心社稷和黎民百姓”為己任。
尤其在安史之亂后,走下坡路的社會更需要文人的社會責任感,所以韓愈和柳宗元提出了“文以明道”的主張,白居易總結為“文章合為時而著,詩歌合為事而作”,影響了此后近千年的文學創作思想。宋朝以后程朱理學占據了絕對的思想統治地位,實現文學理性的社會功能就成了文學創作的官方正道。
然而,我們不應該忘了,在中國漫長的文學長河中,還存在著另一條支流,他們游離在道統之外,他們更多的受到道家和佛教的影響,道家追求人的自然真性情,佛教力圖拯救個體的苦難,他們并不想著用文學來傳播知識或教化他人,他們開啟并實現了文學的另一種功能——用文字來書寫詩人自己的情感和志向。
因此,如果按文學的功能來分,文學創作便有兩條支流,一條向外,實現對社會的價值,一條向內,實現對己的意義。
但向己的這條路,幽深艱險,山高水長,清貧而孤獨。
因為,只有當我們把眼睛收回來向內看的時候,才能看到自己的某種感受,也才能書寫這種感受,而把眼睛收回來向內看自己是極度困難的,一需要個體的勇氣,二需要普世價值觀的鼓勵。
比起來,把眼睛看向別人,同情他人的遭遇,發表對社會熱點的觀點,并且順應普世的價值觀,自然要不那么痛苦一些,當然,收益也更容易得到一些。
無法實現忠君和愛國理想的屈原退回到自己的世界,寫了自傳性質的長篇抒情詩《離騷》,開啟了中國文學長河的另一個源頭——用詩歌來抒發作者個人的情感。就像屈原一樣,陶淵明、謝靈運、李白、王維、李商隱、蘇軾、曹雪芹等等,他們為后世無數迷茫的心靈流浪者帶去寄托和星光,可在他們自己的時代里,又何嘗不是一個個“獨行”者?
這困難的路途,古代如此,而今更甚。中國文學的這條支流也快要斷流了。
不知從何時起,連延續了幾千年的儒家文化注重文學社會責任的價值觀也日漸式微了,取而代之的是更功利的實用主義,“瀏覽量”和“變現能力”才是王道,就像“不以結婚為目的的戀愛都是耍流浪”,現在似乎“不以流量為目的寫作都是傻逼”,因為我們已經失去了評價文學作品的價值體系。
學習寫作的人甚至只注重分析詩人們的文學手法以期提高自己的所謂的寫作水平,卻忘了詩人本人的秉性。有人評價李白的詩“非以才得之,乃以氣得之也”,或許你只有修煉到李白那樣的氣才能寫出李白那樣的詩。同樣的,你也只有修煉到王維那樣的心境才能寫出王維那樣寧靜的禪意。
可這樣的氣和心境又是如何得來的呢?
你或許不知道李白寫了多少孤獨飄零,不得己志,天上地下的失落,悲痛無奈的詩句,是突破了多少憤懣才水到渠成地發出了“仰天大笑出門去”、“天生我材必有用”、“千金散盡還復來”、“安能摧眉折腰事權貴”這樣的離經叛道的豪言壯語。
你或許也不知道王維背負了多少家族的責任,身不由己,又失去了多少,以及承受那些無法辯解無人理解的誤解,他唯有去反復書寫那深藏在自然山水中的禪意,去感悟出那份禪意,才能抵達心靈的禪境。
李白的詩幾乎都在寫自己的經歷,抒發自己的情緒,而王維甚至都沒寫過什么關于社會民生的詩,自私嗎?沒有意義沒有價值嗎?為什么不可以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