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發生了一個意外,手機后蓋3D玻璃摔碎了,因為有買數碼產品的意外保險,發生之后立刻聯系了保險公司,進行理賠。此刻我更清楚的了解到這個詞,叫做沉沒成本。
事情當時發生在晚飯時間,我因為這件事情而耽誤了吃完飯,而后患得患失大約半個小時,從時間和實際情況,大約的成本在60塊左右,而且保修的條件是要把手機郵寄到指定地點去,這會大大加大我的不適應性。
由于前期我在這個手機購買了保險,在這方面有投入,我就會尋求投入的匯報,而不管這個回報是否便利,或者更適合性。從便利的角度上來說我應該去門店的保修點花錢修理更適合,不過我依舊沒有克服心理上對沉沒成本的影響,所以我選擇了理賠。
從商業的角度來說,商家為了更好的促進交易,可能會在最初階段收取一定的押金或者保證金,這樣,很多人為了這些前期的付出,而做出更不理性的選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