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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的奶奶家很富裕,家里三個孩子。旭峰有一弟一妹,弟弟最小叫曉峰,妹妹叫西英。早早退休在家無事可做,老兩口發著退休工資在門口擺起地攤。1997年手里有著“大把存款”幾十萬元做起了自己的小生意(買拖鞋襪子鞋帶等等)。大兒子為家默默無聞聽話顧家,女兒受父母寵愛嫁個“金龜婿”國企開車的小鄭,生了個大胖小子叫陽陽。小兒子為了南方姑娘和父親打了一架“斷絕父子關系”離開家結婚去了。就旭峰沒什么“本事”光是孝順,當媽媽的經常給女兒家里“替補家用”。看不起旭峰家,不喜歡小紅是因為小紅家里窮,喜歡長孫的楠楠,但和姑姑家的陽陽比起來真心差遠了。。
小紅是個特別能吃苦的好媳婦,平時在商場里上班,下班了趕快去菜市場幫著賣玻璃杯的旭峰收攤。當婆婆公公的一點都不會體諒大兒子家的不易。不允許大兒子中午在家吃飯,多出一碗飯錢會導致每月老兩口家里的開支變大。得知丈夫吃不上飯,小紅要求每天做飯騎車子30分鐘中午給丈夫送去。旭峰覺得離父母近會讓父母覺得“對著干”所以就沒答應。每天中午單獨在旁邊吃個蒸饃或者涼皮什么的。為了孩子上學兩個人努力為家里添磚加瓦。
在楠楠很小的時候,楠楠和哥哥陽陽都在奶奶家放著,有天小紅買了菜準備給婆婆公公露一手(其實她那時候做飯很難吃)。樓下看著公公在照看小攤兒,急匆匆的上了樓“媽,我回來了,娃呢?”“嗯”她放下手中的菜,看見婆婆在抱著陽陽,陽陽的小嘴兒吸著奶奶手中的奶瓶享受的閉著眼睛。本能讓她去找自己的孩子,進到北邊的小房子看著自己的寶貝兒,旁邊的奶瓶滾到地下,孩子嘴里嗆著奶小臉兒憋的通紅。她哭了,趕緊抱起孩子拍拍,走到客廳和富有的婆婆大吵了一架,抱著孩子哭著出門。從此以后再也沒有去過婆婆家。
4年級楠楠的父母離了婚,這些年父親因為有了孩子感覺小紅的愛被楠楠奪去了,經常揍他。小紅因為他不愛孩子最終和失業領基本保障近6年的丈夫離婚了。她帶著楠楠什么都沒有離開了家,走之前告訴丈夫“房子電器我不要,給我們一些基本的東西”小紅拿走了兩塊“公公”在部隊時的軍用床板。離婚協議上寫著旭峰一個月要給孩子200塊錢撫養費(當時的工資人均800元)他基本沒有給過錢,更沒有給孩子添過一件衣服。對了有件綠色的背心。
小紅一個月工資850元,很辛苦的撫養著楠楠,租著房子在外面生活。那時候楠楠很調皮經常請家長,小紅因為很忙沒少抽空揍他。最高記錄開學13天天天請家長,長大后的楠楠說13這個數字在我認識耶穌之后我就知道了,它不僅代表猶大同時也代表一頓暴揍。。。。6年級快畢業時有次和班里一個條件特別好的調皮同學一起請家長,小紅來的比較早,早早的等老師來。對方是那個“非常”有錢(老師覺得用的上)的娃他爸后來的一起等老師。劉老師來了后,第一時間對娃他爸“哎呀您終于來了,對了吃早飯了嗎?我這里有”當時連小紅看都沒看。罰站的楠楠心里很不是滋味,記住了這個劉老師。回家后依然是一頓暴揍,小紅心里肯定更不是滋味,一個女人帶著孩子一天又很累,孩子有調皮又遇到這樣的事。。學校又緊挨著他奶奶家。。打在孩子身上,她的心里也是在滴血的。因為孩子的奶奶爺爺說每天中午管孩子的飯,隔三差五的挑刺最后不讓楠楠中午在家逗留。11歲的楠楠就會做飯,做的雖然不好吃但一般的很合胃口。小紅呢也不放心孩子,每天留紙條“記得關煤氣灶,多喝水!媽媽給你留了雞翅”等等等等。她不想讓孩子的童年沒有“肉”家里頓頓有肉,而她一邊要付租金一邊要撫養這孩子。舍不得買漂亮衣服,更不愿意找個人嫁了,她怕人家對她兒子不好。以前的她不怎么會持家,而經過多年帶著孩子,她已經成了非常優秀的母親了。? ?
【待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