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說相濡以沫,原來相忘于江湖才是真正的坦蕩自在。都說情深似海,原來兩不相欠才是最舒適的相處之道。都說鮮衣怒馬,原來見素抱樸才是找回自我的救贖之道。此三法則,于親情、友情、愛情皆適用。
有過牽掛,才能了無牽掛。謝謝你,路過我生命中的春夏秋冬。驚艷過時光,溫暖過歲月,已然足夠,不應再有過多奢求。
峰回路轉,你是我素雅山水畫中的濃墨一筆,世人皆不知我力透紙背,只為狠狠記住你,然后,再也不用花太多力氣去忘記。
驚鴻一瞥,你是我人生字典里的敏感字眼,茫茫人海中一眼就能認出,是路轉溪橋忽現的怦然心動。歷歷在目,你是我跳躍音符中的動人旋律,每一次音樂響起都經歷多一次驚心動魄。
你問,兩條平行線怎樣才能產生交集?我笑著回答:當它們重疊時,便會產生無數交點。
分開時請好好說再見,不要讓你的不辭而別成為別人心頭永遠的牽掛。好的告別才能了結一樁心事,讓自己重新開始。請好好道別,這樣,便不會再耿耿于懷、念念不忘。
都說回憶里的人不要相見,怕見了,只剩遍地雞毛。而“放不下”往往是因為不甘心,“不甘心”是因為心存幻想,當真奮不顧身去見了,說了秘而不宣的話,才能明白一切不過如此。
而只有去見了回憶中的人或事,才能打破海市蜃樓水月鏡花的虛幻,明了嫩綠新芽泥土氣息的真切?!巴虏灰偬?,人生已多風雨”那些諱莫如深的心事早已塵封做舊,別人早已云淡風輕,只有你自己記憶猶新刻骨銘心。
只怪自己記性太好,片刻溫存都能在腦海中上演千萬次。世人都怕揭開傷疤,而只有在適當的時候揭開曾經傷痕累累的結痂,才能讓新的皮膚自由舒展重見光明。
心有執念,不肯上岸。有時,我們只是在自我的世界里沉溺掙扎,且丟掉旁人遞過來的救生圈。如被太陽灼傷后的你,戴上頭盔拒絕了一切光源,將自己困在黑屋子里,不肯讓一束光射進暗室。
憑著僅存的回憶取暖,拾盡枯枝,忽略了清晨醒來的明媚春光。徐志摩苦追林徽因,寄詩傳情:“我將于茫茫人海中尋一靈魂知己。得之,我幸;不得,我命?!?/p>
而對于世人羨慕的才子佳人浪漫愛情,林徽因卻說:“徐志摩當初愛的并不是真正的我,而是他用詩人的浪漫情緒想象出來的林徽因,而事實上我并不是那樣的人?!?/p>
多少人如詩人般,愛著自己臆想中的人,還癡心絕對信誓旦旦捍衛著愛情的尊嚴。而只有理性的人退后一步才拎得清看得明,什么是歷經風雨真正的愛情,什么是弱不經風臆想中的愛情。
徐志摩為心中女神訂做了一套華服,林徽因穿剛好合適。于是,徐便認定了她是靈魂知己。
而只有林徽因才知道,徐并沒有那么愛她,徐愛的是盛裝舞步,聚光燈下的美人,而非有一天也會不施粉黛,洗手作羹湯的她。
染紅了山頭的楓葉林,美得令人窒息,近看時才發現,葉子被蟲蟻啃嚙,滿目瘡痍。故“距離產生美”,初見最是動心,陌生衍生無限想象。
在優點光環般被無限放大,缺點尚未顯露的前提下,對方是最完美的,也最令人心動不已。假以時日,待彼此熟悉了,習慣秉性如陽光底下曬著的海帶魚干,缺點和壞脾氣如陰影腥味般無處躲藏。
你怪他不會煮飯,她怪你不懂照顧人。故三毛說:愛情如果不落實到一粥一飯,柴米油鹽,是不會長久的。
也許你記得初見時他的藍色襯衫、黑色背包,同逛過的老街、講過的笑話,甚至當日教堂的鐘聲依稀回蕩在耳邊。你看完他的說說日志,熟知他喜歡的歌手明星,通過相冊知道他的點滴過去,家庭成員。
你抿著嘴偷笑,仿佛有一瞬間,你穿越了時空,參與到他曾經的生活經歷中,忘了在江南煙雨中,你嗒嗒馬蹄聲不是歸人,只是過客。那么近這么遠,近在咫尺卻觸不可及,中間隔著迢迢銀漢。
你對他的實際生活一無所知,對他的朋友家人陌生如路人。他的過去你來不及參與,未來也無法奉陪到底。細思極恐,沉淪在自己臆想中的一廂情愿而無法自拔,任沙丘將自己慢慢吞噬,不著痕跡。
不怕初見動心,只怕相見生厭。多年后,身旁坐著打牌抽煙、大腹便便,被庸庸碌碌的現實染缸染成灰白色調的人,會是當年你奮不顧身,轟轟烈烈愛著的人么?怎么記憶中的他,仍舊是劍眉星目、神采飛揚的少年?
儀式是很重要的事情,有始有終對彼此也有個交代。初見時的臉紅心跳、慌不擇言,你是千軍萬馬趟過我的冰河歲月,驚動了花褪殘紅青杏小的晴天無事。
分別時的一言不發、頭也不回,你是冷雨敲窗冰涼我的灰蒙屋檐,擾亂了也無風雨也無晴的歲月清淺。緣聚緣散如云霧,感情如沖泡半天的茶,越來越淡時,應該洗杯更盞,默寫《心經》。
相遇無法排練預測,至少可以選擇好好告別。歌手把心中情愫唱出、畫家把愛情雛形描繪、而寫作者把文章相贈。你的身影藏匿在我的字里行間,算是我對你最好的問候。
不再耿耿于懷、念念不忘、藕斷絲連、重蹈覆轍,只是將故事收尾、替水墨丹青落款、為文稿畫下句號,一段往事就此壽終正寢,入土為安,閑人免進莫去驚擾探訪。
死纏爛打過后的釋懷寬廣,有無垠麥田、浩瀚海洋等著你去體驗領略。與往事告別,與自己和解,讓一束光照亮暗室。
而你睡眼朦朧如幼兒,新的一天開始了,情感觸角如藤蔓般潛滋暗長,壇里正偷偷發酵著新的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