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聽了北京大學心理學叢中教授的《愛情心理學》。記錄一下。
戀愛是兩個心理上的成年人之間所創建的互動關系。如果一方心理不成熟,比如,自己一個人都活不好、感到很痛苦,那么,在戀愛關系中,就總是希望得到對方的照顧,以減輕自身的痛苦。這樣的婚戀關系,不是平等的、雙向互動的愛,而是一個成年人在照顧另外一個心理上的“孩子”,愛在二人之間單向流動。
相愛的兩個人,在心理發展水平上,各自都應該是“成年人”,一個人首先能活得好,這是進入戀愛場的“準入資格”。就像吃飯,每個人自己能吃飽,還有“余糧”,兩個人和在一起生活,就可以把“余糧”貢獻出來,跟對方分享。相愛的兩個人,每個人自身是快樂幸福的,而且“快樂有余糧”,能與對方分享。
戀人之間,關系越深越親密,越感到幸福。以精神分析觀點來看,兩個人同時退行到了“共生期”,無我無他,沒男沒女,完全融合為一體,親密無間,幸福至極。可是,想要達到這樣的境界,除了相互配合、同步退行,還要求每個個體自身有著足夠的安全感和獨立自主感,并且相互給對方足夠的自由自主的空間。
在夫妻及戀人之間,父母與正在長大的孩子之間,經常會出現憤怒和攻擊。為什么憤怒和攻擊,總是指向最親近的人呢?其中的原理:當兩個人過分親密時,個體會感到自己心靈的“私人領地被侵入”,感到失去安全感、掌控感和獨立存在感。通過憤怒和攻擊,驅使親人遠離一點,以獲得并保持自主感和獨立存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