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我真正踏上若爾蓋,望著碧藍天空下一望無垠的草原,心里知道在這里我絕不會遇到任何一匹狼,雖即使心底還有那微弱的期望。
大學時無意間讀到一本《我家有狼初長成》,算是與李微漪和格林的第一次結緣,后來迫不及待的買了重返狼群這本書,頓時被生命所驚訝。
重返狼群記錄了一個很簡單的故事:畫家李微漪到若爾蓋寫生時救了一只小狼,取名為格林,帶回成都而又放生格林的故事。第二部則寫因聽說格林被捕而重返草原救了幾只小狼崽等一系列故事。
一
以前也在書上或者電視上看過關于動物的假死或裝死的文字,卻從來不當一回事。然而重返狼群給我帶來的是一個真實鮮活的例子,讓我為生命感到驚嘆。
剛出生沒多久的六只小狼,還未睜開眼睛就被人掏走了,李微漪四處打聽,終于見到了還剩下的最后一只小狼,可五天沒有吃奶的小狼毫無聲息,悲痛的她放聲大哭,沒想到這時“死去的小狼”顫巍巍的動了起來。后來李微漪將小狼帶回成都,在過父母“審查”的時候,小狼也是裝死也未被發現。
狼很愛惜自己的生命,哪怕是用高昂的代價也要換得一條生路。
當狼被捕獸夾夾住的時候,狼可以咬斷自己的腳來獲得活下去的機會,
二
狼是熱愛自由的,猶記得在《狼圖騰》了,馮紹峰用鐵鏈子把小狼栓在牛車后面,小狼死活不走,哪怕腳趾磨出血,脖子勒掉皮也不走。在這本書里也是一樣,無論微漪和亦風動之以理,曉之以情,還是軟硬兼施,小狼都像鱷魚趴在地上,小小肚皮被粗燥的地面磨出血也是抵死反抗,堅決不愿被拖著走。
后來李微漪寫道,其實格林是愿意跟我走的,但他不能忍受像狗一樣被人牽著走的奴性感覺。因為他是狼。
在第二部中雙截棍被抓過程中,多次逃跑。把自己餓瘦,從籠子里鉆出來;不能逃的時候就不吃不喝;像狗一樣被拴著的時候就和著皮毛去咬斷脖子上的鐵絲;被困在院子里的時候跳不過高墻他就挖墻根。
狼對自由和生命的追求令人敬佩。
這一切就像一副畫面在眼前展開,對生命自由的追求就是狼的天性。而換句話說生命是我自己的,決不能牽在別人手里。
三
狼很清楚什么是活下去的根本,那就是食物。
5天沒有進食的小狼,醒來的第一件事就是狂吃,也不管三七二十一的狂吃,吃了吐,吐了又把吐出來的東西吃回肚子里,絕舍不得丟。雖然是由人類養大,捕食的基因卻永存,格林很快在草原上學會了抓兔子,旱瀨。食物充足的時候,他就每天狂吃,把自己養的白白胖胖的,食物短缺的時候就把以前存的時候掏出來和微漪分享。當他在用餐的時候,任何人都不能干擾;即使吃過溺水的虧,卻也很快讓格林學會了在水池里捕魚。哪怕是野狗或者禿鷹丟棄的殘羹剩菜,狼也絕不嫌棄。
因為他們知道,在殘酷的草原環境中,要想活下去,嫌棄任何食物都是在對生命的放棄。
四
單狼的的戰斗力并不大,然而群狼的戰斗力卻不可想象。所以狼的力量在團結,在智慧。
狼的確很狡猾,但那也是他智慧的表現。從小犯了錯可以往狐貍(微漪家的博美犬)身上推;到了草原,狼獒不是一家人,知道藏獒耐寒不耐熱,硬是打翻水盆子使得藏獒欺負他的次數越來越少;前腳吃了金雕的虧,后腳就把金雕耍的團團轉;和野狗打群架的時候,硬是單挑打的野狗落花流水;捉野兔的時候知道聲東擊西;耳朵被震聾的狼,請了一只鷹當保鏢;高高圍墻,狼知道疊羅漢的方法進羊圈;異常隱蔽的多臺攝影機,硬是沒抓住一條狼的影子。
這一切,都在顯示狼的智慧。當時群居的時候就考團結的力量,當不得不孤獨一身的時候就靠智慧來改變自己的處境。
狼很聰明,而我不想用狡猾來形容他,畢竟角度不同,處境不同,對其他事物的觀點也就不同,在狼的眼里,人類有何嘗不狡猾,為了昂貴的狼皮,手段非常殘忍,下毒、捕獸夾、炸藥等無所不用其極。
無論是狼的珍惜生命,還是狼的熱愛自由;無論是狼的抓住活下去的機會,還是他們的智慧。我只能說漸漸的,我越來越對狼感到著迷,每看一次這本書,就像又在狼身上挖到新奇的寶藏一樣。
狼許多品質是值得人類學習的。
現如今,越來越多人因為壓力,因為失戀,因為高考失利,因為工作不順而選擇輕生。這時我們何不學習狼從不放棄生命的高貴品質,努力學習,不斷克服困難。畢竟留得青山在,不怕沒柴燒。失敗了,我們重來,生命很長,時間很多,只要你努力,成功就只是時間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