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攤民的戰(zhàn)爭
在我看來,擺地攤的可能是所有做生意里最沒面子的。我的初衷是借這十多天出去外面跑一跑,不至于待在家里打游戲吃飯睡覺。
臘月十九,是我和康哥開張的日子,一大早我兩便起床占了攤位。中午吃過飯出去擺攤,這個時候一個木匠大叔在原來的位置上被人攆了,跑過來說他就一點兒貨,讓我把車推一下,他把車停進去。
當時我就很氣,同是做生意的,我起早貪黑占了一小塊地兒,你說停進去就停進去。但我又想,都是做小生意的,沒必要。于是就讓他在我前面停下來,把貨卸下來。以和為貴。
打球開著車進去了,然后熄火了,就不肯卸貨了,推說卸貨了車沒地方放等等一堆理由。當時氣可大了,但我還是耐心的勸說他,讓他把貨卸下來,給我們行個方便,兩邊都好。
大叔很不情愿,來往的人買他的小物件,他訴苦著說:“要買就趕緊的,這兒年不讓停,不要我賣。”
買貨人就很驚奇:“是誰不讓你賣啊?”
大叔指了指我說:“人家站跟前攆呢。”
這個時候我就不想叫他什么大叔了,如果打人不賠錢,我就去找板磚了。
最終還是忍住了,協(xié)調了一下,按照之前說的,他卸貨下來,我稍微讓他一塊,雙方都方便。
臘月十九的風波就這么平息了。
臘月二十三又是木缽集,之前已經占了一塊地兒,就在上次那兒,但是為了保險,我又起了大早。推著我那只有兩個輪子而且還哐嘡哐嘡響的“寶馬”車,抱著篷布去壓在那兒,保險一點兒。
弄完了我回來小憩一會兒。
快十點鐘的時候,我爸打電話說我的攤位被別人占了。當時我不以為然,吃完飯過去看果真被人家占了,把我的篷布拉到了一邊。
是里面買五金的小伙子的親戚來占去的,我就氣不打一處來,想不通。所以我進去他們店里問那人為什么要占我提前占的位置。
我只想要一個道理。
其實,道理也不能什么事情都能解決的。某些人某些事,沒有任何道理可言,但人家就是做了,而且也受不到法律的處罰。道德?道德都被過往的看熱鬧的人埋沒了。
那個人很嘴硬,說話也不順溜,就死犟,就給我說,他就占了,咋的。
哎,牛逼(大拇指)。
既然這樣,那我也做個無賴吧!
我的目的是能不能激發(fā)一下這個人的潛力,把我打那么一下兩下,然后我躺在地上,耍無賴,讓他賠錢。
所以一早上我都跟著那個人,在他耳根子下面嚷嚷。那人也真的耐心好,竟然絲毫不為我所動,依然在做自己的事情。
最后倒是我耐不住性子了,不和他講道理了,直接開罵“孬種!”“慫貨!”果然他有點沖動,竟把手里的鉗子抖了一下,嚇我!可是,他還是收住了,沒有打我。
就此我也打住了,畢竟這種做法很下流。便棄了那塊地兒,重新找了一片。
這種做法的確很下流,不是正確的價值觀,希望大家不要推廣,相信大家也不會推廣的。如果大家噴我,我也接受,畢竟做法真不對。
這次的沖突也就這么過去了,我服軟。我是出來體驗的,不是專門為了掙錢而來,也不因為一小塊地方搞得大家都不愉快。
六、無所謂的心態(tài)
之前說過,此行之目的一為掙錢,二為體驗,三為緩解打游戲吃飯睡覺的慵懶生活。這三者,若論重要度,則要倒排,所以我很看得開。
至于我和別人的沖突,純屬要爭口氣,我還沒有被生活和社會磨平棱角。
臘月二十下午,我們五點收攤以后回到了木缽,一天只賣了30塊錢,除了本錢,也只掙了十多塊,兩個人的車費除了以后,基本上就不掙錢了。
當時路過一家烤肉店,我突然想吃麻辣雞爪了,于是就進去買了20多塊錢的雞爪。也算是一種無所謂的心態(tài)了,不管掙多掙少,肚子要填飽,而且,還得對胃口。
臘月二十二被城管三點多鐘就追了,當即收了攤子也不再尋找新的地點,裝起了箱子直接回到木缽。當時大太陽才西斜,天氣不是很冷。
空曠的籃球場就我和康哥兩個人,由于在外面非常冷,所以我穿一條特別厚的棉褲,打球特別不自在。于是我把棉褲就地脫了,就穿著單褲打了一下午球,夜幕降臨的時候才回家吃飯。
康哥看著我的樣子也照做了。
雖然在做生意,但是半個下午的閑時間用來打球,我們對自己也是足夠寬容了。想想以后得工作,哪還會有這么說走就走,這么愜意的體驗。
臘月二十五也是,被保安大哥追了以后,我們就回來又去了球場,只不過那次天氣冷了些,我們沒有脫掉棉褲。
擺好攤以后,康哥拿著他的單詞本背單詞,我則打開網易云音樂,大街上自娛自樂。不知道為什么,當時穿那么破爛臟,往臺子上一坐,就不在乎臉面為何物了。大街上的人,你走你的,我唱我的,偶爾你還看我一下,我回看你一下。禮尚往來,似乎沒有半點不好意思可言。
就這樣,十多天基本上都會有歌聲。有人說我的歌聲嚇跑了顧客,其實自我感覺還不錯。還好最后我和康哥都分到錢了,要不然我的歌聲真成了罪魁禍首了。
那份自由自在,那種無所謂,那份愜意。每天陽光都會有,時而也會有大風吹起沙子,吹走我攤子上沒壓好的比較輕的貨物。但我的心態(tài)永遠無所謂,享受著愜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