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經常看到的是,商人唯利是圖,不管產品質量是否好壞,都往外面賣,這個問題好像在中國還是蠻常見的,特別改革開放前一二十年,中國假冒偽劣滿天飛呀,有一段時間是頗受非議啊。我們國家作為大政府,當然政府監管是主要手段啊
而且經過這么多年,我們也看到產品質量的整體提高還是大幅提高的,當然功勞歸誰仁者見仁智者見智。有的人說這恰恰是因為市場經濟逐漸完善,充分競爭導致的產品質量提高。也有的說,產品質量的整體提高主要是因為政府監管的功勞,因為政府是第三方,不受盈利機制所控制,恰恰彌補了生產商無限制追逐利益的弊端。
加強政府監管是非常重要的,倒不是因為市場會失靈,而恰恰是因為市場都是信息不對稱的,市場有解決市場信息不對稱的機制,但也有單純依靠生產商或消費者解決成本特別高的問題,而政府適時參與監管反而成本比較低,是符合市場經濟規律的。當然這是我自己的理解。
其實市場自我機制應對和政府監管都是解決信息不對稱問題方法,都是有利有弊的,或者從經濟學角度,都是可以具體情況來分析的。
政府監管我認為主要存在兩個方面的問題:第一個是,通過市場機制能解決的,政府強加過多的行政管制等手段,可能會導致尋租,導致腐敗,這也是前些年來腐敗頻發的原因之一,雖然說十八大以來,國家加強了反腐敗,腐敗現象被明顯遏制了,不敢腐逐漸形成。但是減少行政許可等行政管制,也是這屆政府力推的,這里不僅有減少腐敗溫床的問題,還有行政管制導致市場活力不足的問題,通過各種手段方式資源來獲取行政許可牌照,就會造成資源損耗。這里其實就是一個度的問題,過多的行政管制導致腐敗導致效率過低資源無謂損耗。
第二個問題,隨著反腐敗力度加大,政府改革,公務員的權力越來越小了,責任越來越大了,收入還是那么多,以前通過其他手段增加收入的方法沒有了,現在這個成本與收益不匹配了。這是我理解的,經濟學適應社會各領域和人群,那應該也適用政府部門和公務員。為此,可能會產生兩種結果,公務員辭職離開政府部門,選擇收益更高的單位工作,這是現實呀,也要生活呀。當然這種情況發生在專業性強而且較年輕的干部中。另外或者當一天和尚撞一天鐘,或者準確的說以規避責任為主要目的,大家逃離責任比較重的部門,在具體的行政許可中,或許會過于嚴格嚴謹,時限或許被過度拉長,會產生過高的時間成本。因為政府監管和市場監管的目標不一樣。
總結:政府加強產品質量監管必不可上,但是要適度,因為政府過度監管可能會導致尋租和不計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