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了三天時間,讀完了劉同的新書《想為你的深夜放一束煙火》。其實,從劉同的第一本書《誰的青春不迷茫》開始,讀他的書,就像是在讀自己走過的青春,從2012到2022,貫穿十年的青春。
劉同在書中陸陸續續地寫了這些年的一些親身經歷和內心感悟,用自己的23個小故事,寫下的深夜獨白。講述了他對親情,友情,愛情以及有關于自己人生的感悟和理解。沖要沖得無畏,喪要喪得熱烈。喜歡的事情,就要傾盡全力,人生總要為自己較那么一次勁。
這是一本劉同寫給夜晚的書,記錄了他見過的人,做過的事,經歷過的世事變化。他的文風一如既往地緩緩道來,緩慢的講述著我們相似或不同的痛苦與快樂,將白天不敢面對的崩潰和絕望,用內心獨白的方式,用文字的力量,慢慢治愈。
正如開篇他告訴我們——人生不僅有白天和艷陽,也有深夜與煙火。在漫長的黑夜里,我們要自己為自己編織一束束煙火,照亮深夜前行路。
書中的劉同,也經歷過跟我們一樣的故事,不被父母理解的故事,與好朋友慢慢走散的故事,和初戀女友的故事,和自己養的兩只小狗的故事,不被人看見的故事,還有傾盡所有為自己你買一套自己喜歡的房子的故事……沒有跌宕起伏的情節,只有真誠地分享那些他好的,不好的過往。這些過往里有我們每一個人的影子,我們也許已經或者正在經歷的難堪的事,難過的事,難忘的事,難以抉擇的事……
所以他說,不必試圖去證明什么,一個人能把真實的自己表達出來,已經是一筆巨大的財富了。我想,真誠是他作為筆者最大的誠意,而這些誠意里,也有我們曾經的自己。
“鼓起勇氣去做一件事,失敗與否不重要,重要的是你敢去做了,在我看來,就算是開了人生高光。”當我讀到這段話的時候,我理解了這段故事的題目——哪有什么人生高光,無非就是做了最壞的打算。書中他講到了自己幾個“高光時刻”的故事。
一個故事是他上大學時,錢包被偷了,他鼓起勇氣向陌生人借了1塊錢坐公交車,這對于一個從小就膽怯的人來說,是需要很大勇氣的。一個故事是他做訪談節目時,邀請的嘉賓回答問題太簡單敷衍,導致錄制的時長不夠,于是他抱著得罪嘉賓,節目停擺的心態,站出來大聲地質問嘉賓既然不喜歡這個節目為什么要來。另一個故事是籌拍電視劇《我在未來等你》抱著被拒絕的心態去找李光潔,他說當時還喝下一杯酒壯壯膽。當然這些故事的結局都是好的。
也許他的這些經歷跟我們不一樣,但一樣的是,我們都面臨過束手無策的時候,當我們抱著義無反顧的心態去試一試的時候,也許結局就是我們的高光時刻。
“年少的夢想總是有點離譜才值得期待,喜歡的東西就值得傾盡所有,懶得折騰就是懶得改變,能有折騰的可能性就放肆折騰吧,凡事做好了準備,當機會來的時候,便能立刻下手了。”這是他在另一段故事——搬了十二次家,我終于住進我想住的房子里,寫的一段文字,也是最觸動我的一個故事。故事里,他說從他北漂開始,前前后后一共搬了十二次家,從狹小的合租公寓開始,到一居室,兩居室,到自己籌錢買房子,他看中了一套是自己預算幾倍的房子,因為自己喜歡,掏空自己所有積蓄,砸鍋賣鐵,想盡一切辦法,竟然也湊夠了錢,咬牙買了下來。裝修的時候,房子的色彩,構造,家具,成員,都是按照自己喜歡的樣子來。他說,房子不是我一個住,而是那些陪了我生活多年的所有,它們住得舒心才好。
原來,一個人是可以為自己喜歡的東西赴湯蹈火的,你以為自己力所不及,但其實只不過是沒有傾盡全力。熱烈的人生就那么匆匆幾十年,而人生最大的遺憾往往不是做錯過什么,而是沒有勇氣去做什么。
“凡事都盡量做到三個字,想得開。想,就是能思考;得,就是有收獲;開,就是會開心。做到這三個字,很多事就不是事了。”這是我覺得文中最可以概括全書的一句話了。每個人的人生都是一條流向不同的河流,每條河也許會在低谷時相遇,然后匆匆告別,各自奔去。所以在互不相識的這些年,各自生活在自己的領地里,你好,就好。
書的結尾,筆者給出了答案,但凡花過時間的,都值得被記錄。也許經歷了一些后才會明白,時間終究會給我們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