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又是共享睡眠倉、又是共享健身房的,搞得我蠢蠢欲動的想等等看可不可能有個什么共享男友之類的。
結果一查,什么?!竟然有APP了,再一看,哦是假的。
這要是成真了像什么話嘛,但為什么還有點小失望呢。
咳咳,言歸正傳。
雖然目前共享經濟作為一個新名詞,以一種極具生命力的姿態在各個領域內橫沖直撞,但是它真的是才出現在我們身邊的嗎?
我們仔細想想在自己生命中經過的那些廁所,有沒有一種移動收費公共廁所,五毛錢想在里面蹲多久就蹲多久的那種,想想好像是和共享經濟是有點異曲同工之妙的,勉強也算個共享廁所。但是這肯定不是共享經濟的源頭。
我又仔細地想想,共享男友共享女友什么的,其實古代不就有了嗎?
沒錯,我說的就是青樓。。。
以人作為商品進行經營,每次使用都要支付費用,并且要將錢付費給平臺——青樓,有償的將人的使用權讓渡給他人,并且籌集資金。
居然感覺自己胡謅地有點道理。
其實,共享經濟最早由美國得克薩斯州立大學社會學教授馬科斯·費爾遜(Marcus Felson)和伊利諾伊大學社會學教授瓊·斯潘思(JoeL.Spaeth)于1978年發表的論文(Community Structureand Collaborative Consumption:ARoutine Activity Approach)中提出的。早在221世紀初分享經濟就在美國盛行,只不過當時的分享經濟沒有這么龐大的社會化平臺作為支撐。
現存的共享的基本特征是
1、借助網絡作為信息平臺。
2、以閑置資源使用權的暫時性轉移為本質。
3、以物品的重復交易和高效利用為表現形式。
其存在形式:
1、基于共享和租賃的產品服務。
2、基于二手轉讓的產品再流通,實質上是同一物品在不同需求者間依次實現所有權移轉。
3、基于資產和技能共享的協同生活方式,實質上是時間、知識和技能等無形資產的分享。
我們再看前端時間出現的一些類似共享紙巾、共享雨傘等運作模式,由于回收率極低,基本上等于出售,所以很多人并不認同其為共享模式,覺得這只能算一種營銷手段。
共享經濟發展到如今前赴后繼的有,極力唱衰的y也有,你怎么看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