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 111 (連編號都這么隨緣嗎?)
男,35歲。未婚。蘇州。最近接到“某某良緣”的電話,約我到店里面談一下。
《獨立宣言》說:人生而有生存權,自由權,和追求幸福的權利。
本著不放過任何一個追求幸福的機會,我在一個周六的上午,去了他們的店里。
跟我聊的是一個女經理,這個妹妹說她在美國讀的心理學,在我主良緣工作了很多年,她老公創業,年入百萬。
這逼格高得可以啊。以我厚道的性格,并沒有當場揭穿她。
我告訴她,我是東北人,創業,年入20萬。她馬上給我講了一個案例。也是一個東北男人,創業,年入80萬,蘇州有兩套房。因為相親,跟父親吵了一架。父親出了意外去世了。于是男主很后悔。男主向她詳細了描述了自己的心境。
她講了好長時間,我都快睡著了。
以我多年的江湖經驗,這個故事,是編的。這大概是他們的固定程序,編一個“子欲養而親不待”的故事,細節因人而異。
她說,都說三十而立,你這么大年紀了,早應該結婚了。男人在外面打拼,需要一個女人來照顧家庭。
她說,我比你小兩歲,第二個孩子已經五歲了。
她說,你已經落后太多了。
最后她總結觀點:不孝有三,單身為大。
她說,女會員交費,是一兩萬。也就是跟男會員一樣的。所以我們這里的女會員也是非常有誠意的。
這個話聽起來,跟居委會大媽沒有什么兩樣。
她看我對女方的要求是未婚。她說,離異未育的你不考慮一下嗎。如果你接受離異的話,選擇會多很多。
我一下子醒了。我沒聽錯吧?推薦我找離異的?這種話居委會大媽是絕對說不出來的。嗯,確定美國留學沒錯了。這種思想可以說是相當的開放了。
我于是明白了。他們這里的女會員,離異的是比較多的。按照邏輯推理,可能離異的女人更愿意花數萬元來征婚。
經過差不多一個小時的交流,我發現自己和這位女經理的三觀差異很大。我們不合適。
找對象,不就是看三觀嗎。
當然,也要看價格。
她拿出報價單,最低19999元。
我說我要考慮一下。
她說,你要考慮什么?價格嗎?你能接受的價格是多少。
她說,你都這么大年紀了, 還想拖到什么時候?
我想說,我就是窮。我又怕嗆死她。
我說,我要對比一下別家。
她說,你不用對比,我們家就是最好的。其他家收幾百幾千的,隨便給你找幾個人見面,服務都是不入流的。
如此貶低競爭對手,嗯,這就是一個普通公司的樣子。
這個號稱從美國留學心理學回來的女精英,在拉人入員交錢的時候,露出了急迫的嘴臉。
這些都不重要。重要的是,在她的眼里,以我的條件,就適合配一個離異的女人。
我并沒有歧視離異人士。結過婚的人,有一個最大的問題,就是在法律上,跟另外一個人共同擁有一筆財產。不論財產多少,在離婚的時候,都要分割。曾經分割過的財產,多少會有一些后遺癥。
還有一點很重要,一個人第二次結婚,基本上收到的份子錢,少于第一次結婚。
也就是說,本來應該全部是兩口子共享的份子錢,已經被二婚的人透支掉了一部分。
你能忍嗎?
不好意思,跑題了。回到征婚上來。
可以想象,所有的婚介機構都是大同小異的。他們根本不關心你的精神追求,用他們的三觀去搭配硬件條件。你以為征婚機構能有多專業?
在這種機構里征婚,就要忍受這些lowB對你指手畫腳,指導你的人生,告訴你應該怎么樣做人。把人生最重要的事情,交給她來辦。
所以你能忍受嗎。
與其這樣,還不如找身邊的三姑六婆來得靠譜一些,至少她們不會催你交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