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已經習慣于被灰色新聞所包圍。以今天為例,女孩被冒名頂替上大學,留美女博士被父親砍死,另外一個父親為兒子討債殺人……
作為媒體人,我幾乎無時不刻不感到社會之丑陋,人性之卑劣。
但今天最讓人痛心的,是十八歲天才少年自殺的新聞。
斯人已逝,我們尊重他的選擇。
所以,此文,我們拋開少年的自殺,只討論人與社會、人與自我的關系。
以及,人為什么要活著。
1.
首先得承認,我們生活在一個不太友好的社會中。說得清楚一點,這是一個勢力的社會,沒有信仰,沒有理想,滿世界都是犬儒主義和拜金主義。甚至,有時大家會爭先搶占道德洼地,然后一起批判崇高。
網上一篇挺火的文章說,此乃“無賴紅塵”、“五濁惡世”。所以,為了死磕到底,不能只當堅強的石頭,還要成為有韌勁的蒲草。
當社會成為一種逆境,大多數人都傾向于“學乖”、“比壞”、“與人斗”,甚至還沒有吃虧,就先搶著“學乖”了,將自己的道德透支,將“厚黑學”發揚光大。
這樣的人,在壓迫之下會卑躬屈膝,喪失人格,迷失自我,一旦獲得解放和力量,就變得飛揚跋扈,傷及同類。
因為他們過于迷戀處世的技術,而否認人本身的意義。他們改變了自己與世界的關系,卻無法超越自我。
2.
為了說透這一點,得先弄明白人與社會的關系。
這個比喻是從“人與國家的關系”那借鑒的,用到此處同樣恰當。
社會就像衣服,幫你御寒取暖。衣服被玷污了,你這個人仍可以保持純潔。你不能任憑衣服玷污你,然后同流合污。
說白了,人活著不是為了適應社會,社會的存在是為了實現人的意義。
人生的意義,不在于改變自己在社會中的地位,而在于守住內心的精神自由。
糾纏比壞,易糞相食,這不是人生的意義,這是自暴自棄。
自毀和自殺,同樣令人失望。
馬丁·路德·金的紀念園中,有這樣一句話:
“黑暗不能驅逐黑暗,但光可以;仇恨不能驅逐仇恨,但愛可以?!?/p>
用王陽明的話說則是:
天地雖大,但有一念向善,心存良知,雖凡夫俗子,皆可為圣賢。
所以,告別內心暴力,別被激情淹沒。
就算非得同流合污不可,也希望你能讀一讀曾國藩,學習他如何做到“表里不一”。
3.
講一個故事。
上個世紀60年代,美國卷入越戰。
每天晚上,著名的和平主義者A.J.穆思特都會點著蠟燭,站在白宮面前表達自己的反戰立場,風雨無阻。
一位記者看不下去了,便問他:“你真的相信自己拿根蠟燭,就能改變這個國家嗎?”
穆思特回答說:“我不是為了改變這個國家,而是為了不讓這個國家改變我?!?/b>
你看,即使身處逆境,即使孑然一身,人還有一種選擇,既選擇“做自己”的自由。
你不能決定這個社會的走向,但可以決定自己對生命的態度。
你可以想不明白社會的走向,但一定要想明白自己要去哪,這才是你要面對的終極問題。
也許正是看清了人與社會的關系,圣奧古斯丁才在《上帝之城》中寫道:
“他人的罪永不能玷污無辜受害者的靈魂,但自殺卻是可以的。”
因為你宣判了自己的死刑,就放棄了追求生命的終極意義。
4.
卡卡最喜歡的兩個中國作家,分別是錢鐘書和王小波。
他們兩個同樣看穿了世事的荒誕和人生的無奈,一個始終幽默以對,一個保持著精神上的狂歡。
曾有人說,看不懂王小波,問我為什么喜歡他。
當時我的回答并不算好。
如果重新回答,我會說,心中存留的那一點“小自由”讓我有時顯得和這個社會格格不入,而這種格格不入會讓人產生強烈的危機感。
有危機感的人,更容易讀懂王小波。
所以,讀不懂王小波的人一定過得很幸福。
但無論我們怎么和這個社會格格不入,我們都可以建立一種內心深處的自由——身體我們控制不了,但精神可以保持在另外一個維度。
縱有疾風起,人生不言棄。
只要能正確地理解生活,就能在動蕩的世界中找到安定的歸宿。
5.
當然,現實生活中,人為物所奴役,為體制所奴役,很少有人跳出來,認真思考人生。一些人所謂的“成功”,也不過是左右逢源而已,而真正的自己,卻遭到流放。
所以,熊培云先生在《自由在高處》的演講中,提出了“縱向”的概念。即人生不應該只看自己與他人、自己與社會的橫向維度,而且應該看“向上的維度,個體的維度,神性的維度”。
他舉了一個例子:世界就像一個廣場,如果你只知道左右,而忘了站在高處張望,你是很難找到自己的方向的。
什么時候,當你超拔于時代的苦難之上,戰立在人群之上,你會發現,自由在高處。
總結一下。
人活一輩子,總是愚蠢和聰明交織;面臨的環境,總是黑暗和光明纏繞。
但最終導致我們不自由的,不僅僅是壞的關系,而且還有壞的自己。
最需要改變的,恰恰是壞的自己。
這個世界上,總有人會相信你,會理解你;也總有人會懷疑你,會污蔑你。 但不要去糾纏比壞,不要去易糞相食,一心一世界,一人一城池,守住自己的精神自由,就能從容立世,做最好的自己。
你若守得住自己,就守得住世界。
所以——
何必想不開?自由在高處。
推薦兩本書:《自由在高處》、《這個社會會好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