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本這篇文章的標題是“關于罪”,一般而言,這種文章都會讓覺得是篇內容晦澀的議論文,起碼是議論文。起初我開始構想的時候,也是想先解釋“罪”這個字的來源及意思,奈何胸中墨水不足,想了半天查了半天也沒有一點文章的樣子出來,最后還是決定放棄議論文這種文體,僅僅論述自己青春犯下的錯誤,就是青春的“罪”,可能寫的不會很多。
罪的定義比較復雜,跟一位朋友聊過之后,大概可以指因有意或無意而最終對己對人造成不可逆的傷害的一種行為(此處感謝這位朋友“江心秋月”),那么盡管不能否認存在,但是青春的“罪”能稱之為真的“罪”的應該是少之又少。至于對我的青春而言,與其說是一種“罪”,不如說是無法挽回的錯誤。比如某次跟父母的爭吵,使父母傷心,再比如某次因為多疑而造成對前女友的傷害,或者更比如雖然知道需要幫助別人,但因為害怕周圍人的眼光而選擇無視的愧疚。這些種種,有既已經造成了傷害,也有我不知道是否已經產生了傷害。
天主教教義里面有一種“七罪宗”的說法(插一句,七宗罪是個錯誤的說法),即七種罪的來源。雖然天主教對“七罪宗”的分類各有不同,但是我比較喜歡一種分類,即分為傲慢、憤怒、嫉妒、怠惰、色欲、暴食、貪婪。如果這么說來的話,那么除了色欲和暴食,敢情我其他五種都具備了,有因傲慢而輕視某人某事,有因一時的憤怒而吼過別人,有因嫉妒而忘記了尋找自身的不足,有因怠惰而浪費人生的時光,有因貪婪而最終得到的又喪失殆盡,萬幸的是按照不可逆的傷害來說,起碼還算不上是真罪,更多的是把自己推向了平庸的境地。孔子曰“一日三省吾身”,每每犯過以上五種罪之后,最后往往反省的更加沉重。
另外可以在這里說明的這篇文章是在隔了幾天之后再寫的,雖然知道不好寫,但是其實是因為想偷懶一下,剛才差點又分心而做了別的事情,導致又放棄繼續暴曬自己的靈魂了。對于這個“青春的罪”的話題,大概有人會不喜歡,畢竟這個詞不應該用在描述青春的故事里,畢竟青春是美好的,是會犯錯的,犯了錯只要不是違法犯罪就可以得到原諒。其實我想說的是青春的錯可以得到原諒,但是對別人造成的傷害是否能得到救贖還有待討論。我們不能拿青春是無知愚昧的這種借口來搪塞一切,掩蓋自己犯下過的錯誤,畢竟即使是“神們自己,面對愚昧也會緘口不言”(阿西莫夫《神們自己》語)。
人生不能重來,青春歲月更是如此,我的青春直到現在雖然還未結束,不過也因此犯過一些錯誤。做事考慮不周,行為沖動莽撞,偶爾還會腎上腺素提升,發脾氣鬧別扭,明知某事需要做但是犯懶不做,明知某種行為需要改變卻心有不甘死性不改,還有做事三分鐘熱度這種破毛病,明明是個凡夫俗子卻整天想著改變世界,也許就這些也許還有更多自己暫時沒想起來,總之自己目前還過得挺糊涂的,如果有一種罪的類別是“糊涂”,那么我想我現在正在犯“罪”吧!(這篇寫的真簡單,原因更簡單,寫不下去了,sorry,byeby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