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日,央行發布的一條新規定在第三方支付圈內引起不小震動,這條《中國人民銀行辦公廳關于實施支付機構客戶備付金集中存管有關事項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明確了第三方支付機構在交易過程中,產生的客戶備付金,今后將統一交存由央行監管,支付機構不得挪用、占用客戶備付金。備付金究竟是什么鬼?為什么要交央行保管?存管后到底對我們普通用戶有什么影響?
首先,先用人話解釋一下,啥叫備付金。
所謂客戶備付金,簡單說,我們在網購時,支付的是貨款,而在在收到貨并且做出確認之前,它實際上是存放在支付機構的帳戶上的,既不屬于買東西的人,也不屬于賣東西的人。這筆錢就叫“客戶備付金”。舉個栗子,我們在淘寶上下單后,會把錢先存在支付寶上,收到貨確認后,這筆錢才會由支付寶上轉到商家的帳戶里。
交央行保管是幾個意思?到底是管好還是不管好?
這首先要了解,之前的備付金是放在哪里的。一直以來,支付機構將客戶的備付金以自身名義在多家銀行開立賬戶分散存放,平均每家支付機構開立客戶備付金賬戶13個,最多的開立客戶備付金賬戶達70個。截至2016年第三季度,267家支付機構吸收客戶備付金合計超過4600億元。
因為客戶備付金的規模巨大、存放分散,這里面就存在一系列風險隱患:
1、挪用風險
雖然自2010年以來,央行不斷完善支付市場制度規則,備付金的“誘惑”仍使得諸多機構“鋌而走險”,挪用備付金作他用或者購買高風險的理財產品。2015年8月24日浙江易士成為首個因其涉嫌違規挪用備付金,而被取消《支付業務許可證》的案例。此后到2016年底,受到各種處罰的支付機構多達30多家,如廣東益民、上海暢購等。
2、金融風險
支付機構通過在各商業銀行開立的備付金賬戶辦理跨行資金清算,超范圍經營,變相行使央行或清算組織的跨行清算職能,甚至有支付機構借此便利為洗錢等犯罪活動提供通道,也增加了金融風險跨系統傳導的隱患。
3、管理風險
客戶備付金的分散存放,不利于支付機構統籌資金管理,存在流動性風險。
近年來,隨著非銀行支付市場的快速發展,備付金也像雪球一樣越滾越大,由于客戶備付金數量龐大,支付機構往往是“躺著也能賺錢”,拿著客戶的利差,所以備付金無異于變相的攬儲,已經成為懸在金融安全上的達摩克里斯之箭。因此,此次政策出臺是從根源上糾正和防止支付機構挪用、占用客戶備付金,保障客戶資金安全,并引導支付機構回歸業務本源。
政策是好政策,關鍵是執行正不正經。
對于普通用戶來說,最關心的莫過于支付機構對于此次《通知》出臺作何反應,未來會不會出現向消費者轉嫁收費。畢竟我們經歷了太多次“政策是好政策,就是執行不正經”。
而這一點,卻是不必要的擔心。原因很簡單,現在整個支付行業競爭比較激烈,中國銀聯和商業銀行也在不斷侵入,如果誰敢收費,那消費者可以選擇離開。同時,隨著第三方支付平臺治理力度的加強,備付金回歸統一渠道管理是必然的結果。對于主要布局生態的大公司而言,新規所帶來的沖擊并不足以撼動目前搶占C端的主線戰略,因此,看看幾大公司連夜表態就能明白,支付寶和微信都好著呢,手機錢包的用戶們就放心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