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4日,成都出臺首個共享單車規定,明確全體市民要愛護共享單車和停放設施等公私財物,違法要追責。公安機關要加大執法力度,對蓄意破壞、盜竊共享單車等行為依法查處。(3月4日《央視新聞》)
不知從何時起,小黃車出現在街頭的頻率越來越高,可是隨之而來的卻是一系列令人感到啼笑皆非的事情------撬鎖、換漆、隨意停放等等,本想給予人生活便捷的小黃車卻頻頻遭遇尷尬事件,反觀這一類行為卻不得不引起我們的重視,從之前出國游玩留下“某某到此一游”,到如今小黃車頻遇“尷尬”,不難看出,雖義務教育普及已有許多年,但是國人的整體素質仍有待提高。
ofo共享單車公司成立于2014年,伴隨其迅速地發展,有越來越多的創業者開拓這個領域,作為一個新興行業,它本身難免有不足,如摩拜單車平臺遇到退費難的問題等等,想要解決這些問題,不僅要求行業自身查漏補缺,更需要有相關的部門作出積極引導和有效管理。
上海市自行車行業協會秘書長郭建榮所說:“共享單車有一定公益性,不能單純以經營性企業衡量。過去每年,政府部門在運營有樁公共自行車上的財政投入非常多,現在能不能把這筆錢用好?”共享單車在一定程度上為政府的資源投入“省了錢”,那么是否政府也應該在管理等方面投入更多精力,做好部署工作,引導它朝正確的方向發展,從而回報它對社會做出的貢獻呢?
小黃車的操作簡單易行,掃碼獲密,使用完畢再放到道路兩旁的安全區域即可,租金也低廉。有市民說正因為小黃車太容易被“領養”,所以才招來這么多是非之事,簡而言之,他們認為只有將小黃車的解鎖過程設置得更為復雜麻煩才可以杜絕別人對它的“非分之想”。
不過倘若真將解鎖程序化簡為繁,那便與最初的共享計劃背道而馳了。小黃車創始人戴威最初的想法是解決校園內部的出行問題,之后他就想在城市開啟共享計劃,因為這樣不僅可以提升閑置自行車使用效率,而且還能為城市節省更多空間。可是真當小黃車投入城市使用時卻遇到了換鎖、故意毀壞的尷尬事件,雖然法律可以將這些劃為違法行為進行強制規范,但是卻難以得到人們內心的認同,所以只有讓更多地人了解到創辦人的初衷,他們才會從心里杜絕此類行為。
國人素質的提升跟不上社會發展的速度是現今社會一個明顯的“不協調”。正如北京天壇十多座公共衛生間,因免費向如廁者提供手紙,出現了各個衛生間一天的用紙量多達30余卷,少則有十多卷的情況一樣,許多市民都會抱著“占小便宜”的心理對待公共財物,這也是為什么會出現小黃車被加鎖、換漆和“被抱走”的尷尬事件。想要改變這種心理是不容易的,但是有關部門如果不予理睬,聽之任之,國人素質的提升只會愈加緩慢。
誠然,本想給予大家方便的小黃車在某種程度上反而變成了人們不良行為的“放大鏡”,但是我們不能否認它的積極性,如果想要妥善地解決由小黃車引起的一系列問題,不妨從內、外兩方面予以施力:一是,強化民眾內心對其公益性的認同感,并將其上升為社會共識;二是,政府加強外部監管和增多相應財政開支,必要時實行法律手段。如此這般,我們的公共共享路必然會越走越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