沉溺

你會以什么方式喜歡一個人?默默的給予和付出,還是主動地追求。這兩者其實 見仁見智,但是如果你是被喜歡的一方,你更喜歡接受哪種形式的喜歡呢?

如果你一個人喜歡你,他會用各種方式去了解你和接近你,他甚至會去你自己都很久不再經營的社交媒體上找關于你的一切信息,他以為這樣實在了解你,他以為他可以為你決定一切你的問題,他以為他很懂你。但是他錯了,他沉溺于他自以為對的世界里用自己的方式喜歡你,他以為他所做的一切都是在對你好,你總有一天會感動你,讓你接受他。但是他錯了,因為你自己很清楚,你永遠都不會接受他。

你認真學習和充實自己,為自己培養興趣愛好,想讓自己變得更加積極主動有選擇的權利,你目前無心談及感情,你只想好好工作認真生活,或者說到底,是你還沒有遇見那個你喜歡的人。其實你對自己的感情一直很沒有信心,你總是很消極。喜歡上一個人有時對你來說很容易,但也許你并不認真想過什么是喜歡,你總是在你知道你喜歡的人也喜歡你的時候,就像是獵人的到了獵物以后的成就感,然后冰冷的轉身離開去尋找下一個獵物。那是喜歡嗎?你也不知道,因為一開始你的的確確是喜歡那個人的,只是后來連你自己都搞不清楚發生了什么,你變得不在乎那個人了,甚至覺得那個人對你的好和喜歡都很廉價。你一直把自己定義成為是一個很賤的人,我覺得你是對的。你確實很賤,見不得別人對你好,見不得別人表示對你的喜歡。

你覺得你不屬于任何人,任何人也不屬于你。你玩弄別人的感情。你沉溺于什么,你沉溺于活在自己自私自利的世界里無法自拔,你覺得自己一個人也可以活得很好。我很討厭這樣的你,就像討厭那樣的他一樣討厭。

所以兩個都很討厭的人,就不要在一起了吧。如果一定要互相折磨,也請找一個和你勢均力敵的,這樣,比較沒有負罪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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