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二十二歲那年,胖且有痘,我的學習處于中下游,我的英語水平僅限能熟練使用“yes”“no”等高頻詞匯。我的手里沒有一個像樣的證書,我去過最遠的地方是首都北京。我學會了假勤奮,喜歡不費一點腦力勞動的抄寫工作,這樣我可以偽裝出一副奮筆疾書的樣子,顯得自己有事可做。我很少有大脾氣,卻有很多小情緒。我按部就班的像條咸魚,在幾點幾線之間游走。大多數的生活都乏善可陳。
偶爾我也會想起高三跑操結束后,班主任阿黃站在前方不到一米的地方看著我,就靜靜的看著我,我手里拿著寫著密密麻麻單詞的小本,心里亂成一團麻。靜之所以能制動,大抵是因為敵方不泄漏,我軍猜不透吧。然后阿黃輕描淡寫的說了一句:你知道么?你是咱們班最不聽話的學生。我很吃驚,又像是一只偷偷暗暗較勁暗暗挖坑的松鼠被人鏟掉了最上層的一層浮土。
怎么會?我是多么乖的小孩,不讓我做的事情我絕對不做,當然了,讓我做的事情我會選擇性的去做。那時我固執的堅持自己的原則,比如全班只有我一個人沒有歷史筆記本,老師以未完成作業的名頭扣我的分,我不以為然。到高三時大家都舍棄了筆記本而拿著課本背知識點,我自以為這是我的勝利。在一個人的世界里,我孤獨著且驕傲著。
二十二歲的我,讓曾經的我看不起。
二十二歲的我,仍是一只寄生蟲。
二十二歲的我,已經沒有了連續唱一首歌超過20遍的耐心;面對天橋下乞討的人,第一反應是騙子;我很少屏住呼吸去認認真真的聽一首歌;也很少在夜深人靜時好好看看躺在我身邊的媽媽的臉。
二十二歲的我,將沉重的自卑,無窮無盡的迷茫,沒來由的矯情,巧妙的結合在了一起,破罐子就應該破摔,如果結果已經糟了,我不介意它變的更糟。
我穿著一身黑衣帶著黑色口罩塞著白色耳機在校園里穿行。口罩讓我感覺很安全,很喜歡這種神秘的感覺。球場的少年肆意揮灑汗水,小情侶們抱在一起甜膩,陽光透不過霧霾,已經好久沒有看過湛藍的天,和刺眼的陽光了,一如我毫無色彩可言的已經過了是四分之一當然也有可能是三分之一的人生。
。這就是結尾。
后記:挑挑撿撿,只能說寫的東西確實是負能量,但不見得真的承認自己一無是處。二十二歲那年過的并不好,但并不意味著一生過的都不好。因為人這種動物嘛…觸底了…才懂得反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