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的時候對錢有一些很不正常的看法。
比如認為錢是萬惡的,所以只要和錢相關的人和事也都是不道德的。我還認為愛錢的人在精神上都是下等的,比如我自己就恥于談錢,出手闊綽,長期視金錢如糞土,因此很多人都愛交我這樣的好朋友。
回想那時之所以形成如此畸形的觀念,一是因為我從小就不缺錢,二是因為這種觀念在一部分虛偽、愚蠢的人當中非常流行,有很強的迷惑性。我小時候雖然不虛偽,但顯然在這個問題上有些愚蠢。
如今我三十多歲了,稍微理智一些,自己也開始當家,經歷了社會和生活不少歷練,幾乎日日、時時都在和金錢打交道,現在我對錢有了一些不同的看法。
1、錢是一個好東西,它能降低生活難度。錢當然不是萬能的,但這世上也沒有其他什么東西是萬能的。錢的好處是,至少在遇到可以用錢能解決的問題時,不必煩惱。
2、錢能保障一定的自由和生活品質。要吃晚飯,有100塊,一定比只有20塊選擇要多。要出去旅游,預算5萬肯定比5千能去的地方多。更重要的,有了一些錢的好處是,面對不舒服的事情,能有更大的拒絕的勇氣。
3、錢和道德沒有關系,怎么去掙錢和怎么使用錢才有。能通過不損人的途徑掙錢是一種很了不起的本領。那些已經掙到錢的人,愿意回饋社會是行善,不愿意也是個人自由,不應該被責罵。
4、把有錢作為擇偶的條件,并不比“漂亮、身材好、學歷高”這些要求過分。尤其是女性,往往擇偶時重視家境會被很多人鄙視為拜金,除非是他們自己的女兒。
我對錢的看法,暫時想到了這么多。過去我強加了許多善惡道德在它身上,現在我知道那其實不應該是錢的屬性,而是人的屬性。現在我把錢當成生活里一件十分重要、十分方便的東西,我和我的家人需要它,追求它,并且再也不羞于提及自己有多喜歡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