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是愉快的周六了,今天咸魚要和大家說的是和《彩虹牙刷》一樣由“民翻”大神引進的由青崎有吾這位21歲少年寫的《體育館の殺人》(等等,說好的《中國哲學簡史》下篇呢?嘛,不要在意這些細節。請允許咸魚先留個坑,以后有空再填(你的坑還填的過來嗎?))。說到《體育館の殺人》一書。全程敘述枯燥,人物眾多,但全程醬油,毫無刻畫可言。動機更是非常的日系推理,你懂的。看到這里,熟悉咸魚套路的人,一定是認為這一篇應該是吐槽文了。但是,嘿嘿,還真不是!雖然文筆很爛,但是人家邏輯好呀。讀這本書時,咸魚仿佛又回到了還是條小魚的時代。
那天,咸魚又想起了被《埃及十字架》支配的恐懼!
好了淡扯完了,下面進入正題,因為上面說的原因,咸魚今天不說書中的文筆直接進入奎因流部分,因為敘述需要,咸魚照例有所刪改。可能會與原著有較大出入,請不要在意這些細節。正式開始,看下面靚圖,呸,兩圖!
核心部分非常簡單。當時是風雨大作!一愛偷拍但為人正義的廣播部部長作為一個醬油在三點三分到三點十五分之間被人捅死。事后調查情況,發現尸體褲子的左口袋里放著面巾紙。右口袋里裝著廣播室的鑰匙、錢包和手機,屁股口袋裝著一張沒有標識的DVD。然后右側門是從里面反鎖的,上帝證明三點十五分后沒有人從右側門出來。
左側情況:側幕布的后面幾乎與右側的后臺毫無二致。右后臺正面的門是鐵制的,這邊的是木制的。穿過了木門。見廁所,廁所陳舊且不衛生。走廊向左手邊延伸了五米左右,盡頭處拐向了右邊。向前走了幾步后才看到通往外面的出入口。這扇門不是鐵制,是嵌著玻璃的雙扇門,設計得很別致。透過玻璃可以看見白色的教學樓。
案發時,有一個醬油在三點后在體育館內練習。她看見尸體在三點三分進入幕布,然后尸體把幕布拉下,在三點十分的時候又有幾個醬油從正門進來和她一起練習。她證實三點后沒有可疑人經過外面的走廊。
尸體的發現情況是這樣的。三點十五分的時候又有幾個醬油從左側門進來,上帝又證明他們來之前也是從內側上的鎖。他們是推著一個農村中常用的大型雙輪車進來的,掀開藍塑料布,可以看到用于戲劇中的布景道具和衣柜、桌椅等物堆積在上面,幾乎沒有留下空隙。
4個醬油先打開了門,下雨天在外面掀開塑料布的話會把道具弄濕,所以醬油們沒有在外面卸下道具,直接推了進來。但是問題是左側門大概只有1.2米寬,并不寬敞,一般是兩個醬油在前面扯兩個醬油在后面推。
情況是門框完美的與蓋布擦過,雙輪車通過了門。但是只有前半部分進來時,車突然停住了。因為有個大概10厘米的臺階卡住了。然后按照醬油們的慣例。一個領頭的醬油,先去了舞臺,然后發現有異常。另一個在里面的醬油也跑去查看。過了一會發出叫聲,場面混亂。外面的兩醬油于是把車拉出來。兩人一起進入體育館內,而后他們鎖上了門。
上帝視角再次告訴大家只有3個門能進出。正門一直有人看著。右側從內鎖著,左側在4個醬油來之前也可以保證是內鎖的,4個醬油來之后又因為有車堵著,物理上不可能有人進出,事后醬油進來后又把門反鎖了,確定也沒有人出去。這就是當時的情況,簡單說就是個密室!
附加條件
1.嫌疑人已經可以確定在十幾個人之間,且這十幾個人分幾組,每組之間互相熟悉各自的習慣。那天沒有人報告有異常情況。沒有人用折疊傘或者雨衣。
2.那天上午開始風雨大作。昨天天氣預報并沒有準確預測出來!
3.那個學校一般是三點放學,當天沒有學生早退,只有一個班的少年提早下課放學。
4.男廁所里有一把幾乎是新的黑色男式長柄傘,且這把傘是放在水里的。在案發的當天中午午休的時候廁所還是沒有這把傘的。事后招領也沒有人來認領。三點后在體育館里的醬油們也沒有去過廁所。舊體育館全天也沒有課。
5.廣播室里面有不被大眾所知的看錄像設備。經事后推理發現被除了廣播部的人用過。
6.又有一個醬油向你提供線索:大概在三點三分的時候,看見過這把傘。傘放在了右后臺樓梯底下的文化祭海報上,像是在隱藏。這是張用模造紙制成的手繪海報。你事后看了看好像沒發現什么異常。
好了,有興趣的少年可以自己先想想,如果是你有這些條件,可以推出什么!因為咸魚敘述的只是簡略版,大家推斷能自圓其說就行。
推理
尸體是自殺的!開個玩笑,下面正式開始。
1.看看死者的物品放的位置,各位是不是感到不平衡,4樣東西有3樣放在了一側。(雖然咸魚也一般是這樣,那個方便放那個)如果考慮到,是兇手移動了物品,那移動了什么呢?結合補充條件5,最可能的就是鑰匙,然后兇手去了廣播室看DVD,咦,那DVD還在呀,為何沒有拿走呢?原來有兩盤DVD!沒有兩盤拿走是因為剩下的那盤其實與廣播部有關,如果不見了會馬上被別人發現。這樣一來,調查的重點就會放到與影像有關的方面,說不定自己會被糾出來。再結合廣播室有不被大眾所知的看錄像設備。可以推斷出一個條件。“在校學生,經常使用舊體育館的廣播室”這第一個條件。也能想象出動機可能就是因為DVD(這是簡略版,書中又大段過程,可以看原文,如果找不到原文可以微信私聊。)
2.重頭戲來了!重點是那把傘!現在開始傘的推理!
按照條件,很容易的得出,在午休到上課的三點之間有人帶著傘去過廁所!外面下著雨這拿傘去廁所有什么奇怪的?
這里就有兩個問題了。
第一,那個人拿著傘。
一般情況下除了上下學會拿傘,其余情況下傘一般放在傘架上。自然的在午休和上下午上課之間拿著傘在教學樓內部上廁所是很荒謬的行為。更不用說帶著傘去帶屋頂的外走廊連接著舊體育館去上廁所。但是傘確實是在舊體育館的廁所!為了解決這個矛盾,可以想到下面三種人可能會出現這樣的情形。
1.早退的學生。
2.大人,他們不用上課。
3.早放學的那個班。
第二,這個傘的地點!在舊體育館的廁所。教學樓里很多地方都有廁所,很難想象專門去那個又舊又不衛生的舊體育館上廁所。那如果教學樓里廁所都滿員了呢?上課期間自然不可能。那課間呢?午休到三點間是有課間的!如果這三類人在課間想上廁所呢?但是外面下著雨呀!這樣你一出來就能發現,自己的傘拉下了!還有什么可能!那個學生在體育館上課想直接回家所以......但是體育館全天沒課!
于是得出推論!那個時間不可能會有人把傘忘在廁所里,再加上事后無人認領。所以做出推理,傘是兇手故意留下的!
但是問題來了,犯人在事件的前一天不可能預知第二天會下雨。就是說如果在不是下雨天留把傘在廁所很容易引起人的懷疑。懷疑這是與案件有關的東西,沒有理由故意這樣做。那么就應該是犯人在事件當日臨時想到的把傘故意留在廁所的。這就很奇怪了,現在就需要考慮傘的來源了。傘的來源的兩種情況
A.那把傘不是犯人的私用物品也就是犯人平時用的不是這把傘,這把傘是專門為犯罪準備的。在這種情況下,犯人是如何準備的這把黑傘的呢?
一,早晨從家里出來時,從家里帶的。
二,上學途中從某個地方拿到的。
三,來到學校后,從校內的某個地方拿到的。
臨時起意想到的把傘留在廁所的情況,傘的來源必在這三種情況內。
1從自己家里拿的。那么犯人在上學時就拿著兩把傘,自己平時在用的傘,和故意留下的傘。因為在下雨,所以合情合理。但這樣一來,很容易別人記住這個人拿了兩把傘,這對兇手是很不利。故排除。情況2和這個同理排除。(有漏洞,如果我打的傘是這個長傘,我自己在包里藏著折疊傘呢?)3,如果是在學校得到的,借來的,偷來的,撿來的呢。借的和偷的,這自然會被人在失物招領的時候給認出來。那如果是撿的呢?但是那黑傘幾乎全新,很高級,沒有一點污漬,骨架也完好。真的有人會把這樣的傘丟掉或忘在某處么?所以也排除。A情況完全排除。(講道理,如果我事先想好要干這么一票,我很多天以前就拿把傘藏在某處。我不用預知是否下雨,我只有等著下雨再行動就可!這是一.還有個可能是丟傘的人怕卷進案子里所以不要了,這種情況又不是沒有!)
B.傘是犯人自己的私用物品,就是他自己用的。那就沒有兩把傘的問題了。但是問題就來了,這樣兇手怎么才能不被淋濕的離開!(嫌疑人范圍內所有人都沒有被淋濕那天!)這樣就又回到了A情況,必須有2把傘!那第二把傘還有什么選擇!即不顯眼又不會被找后賬。折疊傘和雨衣!那接著考慮來源,借的和偷的和上面一樣。那如果撿到的是折疊傘呢?是我,我就不會把自己的留下而是把撿的留下!且被懷疑的幾組嫌疑人證明那天沒有人用折疊傘和雨衣!那么問題就又來了。無論兇手是誰,他必須拿著長傘!那問題就又回到了長傘是哪里來的問題!前面已經排除了是撿的可能了。
總結下,得到的推論,那把黑傘不是犯人用來犯罪的。從那一天的早晨到放學后,犯人不可能得到那把傘。 而且,那把傘也不是犯人自用的。如果是犯人的私有物,在逃到外面時必須還有另一把傘。(這里也有小漏洞,如果在回去的路上撿了把傘呢,也就是我先丟了自己的傘,后來完事后撿的別人的傘。)
那么問題就變成了!那把傘不是兇手故意留在現場的!但是傘卻出現在了現場!那就只剩下一種推論!這傘是兇手不得不留在現場的!
有了這個做前提的話!就能想到兇手是怎么離開的了。對沒錯就是那雙輪車!
那個雙輪車其實是唯一一個進出過體育館的東西!
上面堆滿了許多用于戲劇的道具。有家具之類的大家伙,外面還蓋著防雨布,所以貨物的高度將近二米。從前面幾乎看不到后面的情況,從后面也是同樣。再看看當天的情況。這車是先進來了一半,前面的兩個人就走了。兇手就在這時,躲進了雙輪車的防水布里,又因為雙輪車從4個人推變成了2個人,故重量改變沒有被發現。但是空間有限!長傘進不來!這就是兇手不得不丟傘的理由!
防雨布會為自己擋風遮雨,所以沒有傘也無所謂。而且來到外面后的情況與舞臺右側不同,走廊近在咫尺。犯人只要等到體育館外空無一人時,不慌不忙的走進教室樓就好了。從這里就得到第二點推論,因為兇手要用雙輪車出,而雙輪車是在三點十五拉出的于是得到推論:兇手三點十五分之前沒有不在場證明。
第三點,看6:又有一個醬油向你提供線索:大概在三點三分的時候,看見過這把傘。傘放在了右后臺樓梯底下的文化祭海報上,像是在隱藏。這是張用模造紙制成的手繪海報。你事后看了看好像沒發現什么異常。這里可以看出什么!模造紙制成的手繪海報沒有異常,想想如果是有水的傘放上去會怎樣?圖會化吧。可是并沒有!于是乎可知傘是干的。但是醬油又說三點后沒有人從走廊過來!其他地方過來必須用傘!難道他使用了和雙輪車同樣的方法,在沒有被雨打濕的情況下從外面進入?也不可能,不需要這么麻煩!因此,他不是從外面進來的,而是從教學樓里直接進入了體育館內。穿過那條有屋檐的外走廊。但是又一個醬油說過三點以后他沒看見有人進來在。那么可以得到第3條推論!兇手在三點以前沒有不在場證明,也就是說只有提早下課的那個班!
最后一點很簡單了,由上可知,這是私人物品,這個傘是男性用的,所以兇手是男的。于是4點推論!
第一個條件 在校生,經常使用舊體育館的廣播室
第二個條件 三點十五分之前沒有不在場證明
第三個條件 從三點以前沒有不在場證明(二年級D班)
第四個條件 男性
符合這個的只有兇手一人,全案解決!
呼!終于說完了,對沒錯,你沒有看錯,是不是非常簡單,全篇重點所推論的條件二和三是不是就是一開始單位死亡時間,明明很簡單的一個問題,卻可以說的如此復雜。而突破口只是區區一把傘。通過傘的窮舉找出兇手!當我還小的時候,我是極其討厭這種的,(對,那時的奎因寫的除了《埃及十字架》以外,咸魚全部沒看過,就是因為看了埃及十字架后就不想再看了,明明這么簡單的一個東西卻寫的如此復雜,當時就想,這提莫的不就是廢話嗎!我一眼就能看出來,還用得著你大半本書的死命推理。但是現在看來,結果可能真的沒有這么重要,你瞎猜都就機會猜中。這是個概率的世界。結果對了,可能只是運氣。邏輯推理過程真的很重要,把所有的情況列出來,排除所有不合理的可能,這可能就是這種風格的精彩所在吧。)
全文邏輯推論較為扎實,傘的窮舉非常精彩。(雖然案件有些許漏洞,如我括號里面的疑問。也可能是我自己沒有理解清楚,歡迎指正。)很多人看后說有奎因的遺風。個人奎因看的不多,不好評價這個說法。但是書中的推理過程確實給咸魚留下了比較深刻的映像。
以上因篇幅所限,咸魚不能寫完整的過程且有所改編。文中完整的推理更加的細膩和精彩。推薦大家即使看到了這里也閱讀下原文。今天這篇別人的“奎因流”就到這里了,拜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