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上午九點半,上海知識產權法院公開開庭審理原告胡某訴摩拜(北京)信息技術有限公司侵害發明專利權糾紛一案。小馬專利交易網了解到原告稱,其于2013年6月29日向國家知識產權局申請了“一種電動車控制系統及其操作方法”專利申請,并于2016年5月4日獲得授權。
根據權利要求書記載,該電動車控制系統的主要特征在于由微型攝像頭、圖形解碼器、存儲器和二維碼比對器構成二維碼識別器,當微型攝像頭拍攝的圖像經數據解碼后與存儲器存儲的二維碼數據比對信號一致時,控制器控制電動車啟動;比對信號不一致時,控制器控制防盜警報器報警。—小馬專利交易網
原告認為,被告制造、銷售、出租摩拜單車,其產品技術特征已落入原告專利權的保護范圍,故訴至上海知產法院,請求判令被告停止制造、使用摩拜單車鎖控制系統,銷毀已投放市場的摩拜單車上的鎖具,并賠償經濟損失人民幣50萬元。
被告摩拜公司辯稱,被控侵權產品摩拜單車鎖控制系統并不具備涉案專利權利要求,不構成侵權,鑒于原告明確被控侵權產品摩拜單車鎖控制系統由摩拜單車上的鎖具、被告提供的云端服務器、簽約用戶的手機攝像頭共同構成,在沒有起訴簽約用戶的情況下,明顯缺少涉案專利的一個必要技術特征,原告的訴訟請求顯然不能成立。—小馬專利交易網
知產法院審理此案后,將擇日作出判決。
文章來源:小馬專利網 zl.ma.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