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直不敢提想成為作家這件事,怕被人嘲笑也怕自己成不了。記得剛進大學那會兒,學生會在做招新,很多同學都去應聘。我也沒有閑著,連著報了好幾個學生會組織,寫應聘簡歷時,特長那一欄還厚顏無恥的寫著“寫作”。當時覺得自己還能寫點文字,就索性拿來當特長,面試時學姐提到寫作,有點不屑的問我是否發表過文章,呵呵,我默默的說沒有,學姐的表情很詭異,我說自己只是閑時寫寫隨筆,最后沒有一個學生會組織錄取我。
后來我就再也不敢輕易提“寫作”這兩個字,取而代之的是讀書,寫隨筆。也因為這些原因,我一直不敢去正視這件事,總覺得自己已經過了寫的最佳時候,那些真正擅長寫的人,至少是發表過文章的,而我呢,什么都沒有。
整個大學時代我都很少寫文章,只有零星的日記,沒有什么參考價值,漸漸也放棄了繼續寫的夢想。我也覺得自己開始的太晚了,張愛玲說“成名要趁早”,真正有天賦的,早已經在參加新概念作文大賽時出挑,或者至少發表過幾篇文章,可是我什么都沒有,自己是否不具備這方面的天賦呢?
可是前幾天看了《我是演說家》,里面有一個女人,名叫馬慧娟,回族農村婦女。這個樸素的女人,身材圓潤,膚色黝黑,看不出她平時還寫文章。我們對于農村婦女最深刻的印象是田間地頭的勞作,埋在廚房里火急火燎的做飯,辛勤的照顧老人孩子,閑時聚在村頭聊著家長里短。
可是馬慧娟不一樣,她除了做這些事情,還在寫文章,不是用筆而是用手機。通過在手機上寫作,她寫出了一本書,寫的就是普通的回族地生活。舞臺上她講著自己的故事,眼中流露出對寫這件事的熱愛,即便面對非議,網絡上攻擊,說你已經這么窮了,為什么還要干寫作這種不掙錢的事兒,村里人也有人排斥她,說一個人農村婦女,還要裝文人嗎?
可是她依然還在,依然堅持寫,依然做著農民的本職工作。她的例子讓我開始認識到,寫作這件事隨時隨地都可以,不斷讀書,不斷寫作的意義不是為了掙錢,因為也不掙錢,開始寫,并堅持寫的意義只有一個,就是你喜歡寫。不管是怎樣的環境,或者面對怎樣的壓力,你都想要寫,如果剝奪你寫的權利,你會惴惴不安。
以前我放棄寫的原因也是覺得,我生活在小城市,這樣的生活太普通,無法激發寫作的靈感。所以有段時間,我想可能我需要過上漂泊的日子,或者生活在大城市才可以。其實不是,你生活的地方每天都上演著各種各樣的故事,只是我一直沒有學會去發現,我需要做的是學習更多前輩們發現美好事物與故事的途徑好角度。
寫文章分為好幾種,如果你要傳播的是知識,那么就必須比常人有更多的閱讀量,而且更新速度更快,像彭小六一樣。可是你也可以只寫故事,就像馬慧娟一樣,寫回民的生活,傳播自己民族的文化。真正想要成為作家就要有筆耕不輟的決心,不管寫好與壞執著的寫下去。
相比較馬慧娟,我覺得自己擁有的還是很多,時間也比她充裕,條件也比她好。至少下班后還沒有什么家務事,也沒有孩子的打擾,還有周末集中時間閱讀,既然這樣,如果還有作家的夢想在,為什么不寫呢?
如果你也想開始寫作,不要猶豫,提起筆開始寫,什么時候都不晚,只要你是單純的喜歡寫作,管他人怎么言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