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次世界大戰是人類史上最大規模的一場戰爭,戰爭波及61個國家,卷入戰爭的人數20余億,在這場戰爭里面中國死傷3千多萬,損失的財富更是數不勝數,但不管怎么說我們國家最后還是取得了這場戰爭的勝利。最終這場戰爭以法西斯國家的投降而結束。
歷史教科書里寫二戰是以日本無條件投降結束的,但是日本真的是無條件投降嗎?經過查閱當時資料,日本的投降是有條件的,且聽我細細道來。
在敦促日本投降的《波茨坦公告》發表以后,日本還想負隅頑抗,更是提出了“玉碎計劃”,但是隨后在美國投擲了兩顆原子彈之后,日本高層慌了,生怕美國繼續在向日本在投放原子彈(其實美國當時也就兩顆,日本也知道這是原子彈),因此投降這個念想在日本開始考慮投降,他們提出了一個條件,那就是自行處理這些戰犯,日本所有的軍隊全部自己銷毀,盟軍不能在向日本派軍隊。
這個條件我只能說你的原子彈沒吃夠,盟軍絕對不會答應,戰犯讓你自己來審判,想什么呢?被拒絕的日本開始做出讓步說前面這些他們都不要,但是要求將他們的皇室能夠保留下來,希望盟軍能夠給他們國家的皇室留點面子。
其實日本天皇是日本的最高元首,有著至高無上的權力,更是日本軍國主義的信奉者,同時他也是二戰的發動者。換句話說日本天皇存在一天,軍國主義就存在一天。可見當時他們沒有什么悔罪的想法,想的還是有朝一日,東山再起。
顯然,這個條件盟軍不應該答應,但是美國答應了。其實在日本投降前,美國與日本走的非常的近,美國為了自己能夠權衡蘇聯的勢力,為了能夠更好的治理日本,就答應了日本的這個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