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人也需要讀書嗎?法律人都會讀什么內容的書籍呢?想必這是很多外行人或業內人士都想知道的問題,畢竟對于好奇心及知識提升來說這都是很重要的問題,那么領絡律師就分享某位律師朋友的讀書心得,為大家提供一定的參考。
法律人需要讀書嗎?
書中自有顏如玉和黃金屋,書里自有高分和功名前途,關于讀書的好處與意義自不必多說,不過,說起讀書,我也不過是近些年才開始有一些閱讀量而已,我曾經逢人便勸要盡量多讀點兒書,因為自己并沒有博覽群書,每次勸別人的時候心里其實是沒有底氣的。后來我變得識相多了,不再折磨自己也不再折磨他人。有心的人該讀的時候自然會讀,無心的人勸了也是無用,反倒無端惹人討厭。
法律人用人生有限的時間讀點什么書好呢?
說到選書,我個人的選書原則是“經典”和“實用”并重。偶爾有新老朋友問我該讀點什么書,看來很多人糾結于選書這個問題。在這個淺閱讀的互聯網時代,許多人已經失去了閱讀的愿意和能力,通常讀稍長一點的文字會產生厭倦情緒,甚至一見長文馬上逃遁。
法律人如何選到適合自己的好書?
我的經驗是多逛實體書店,常逛書店的好處是“省錢”,缺點是“費鞋”。買書前先去書店逛逛,在書店里多多信手翻閱,把你感興趣的書記下來,同時關注一下最新流行書,看看到底有多少含金量,這本書哪方面值得稱道,有哪些不足,值不值花錢去買。
兩圈逛下來,想買又該買的書自然了然于胸。我建議逛了半天書店以后最好買走兩本,否則我個人良心會受到某種譴責的。其實,沒有時間逛實體書店的時候,也可以逛網上書店,但是僅看書評就買書還是不妥,還是需要篩選的眼力,有些書評是書托寫的這個你肯定知道。
我讀過一些被推崇的經典,但是個人感受有時會與推薦之語大相徑庭,到底是不是經典要自己讀過才知道,不被所謂“經典”綁架也是一種才智。有很多自我標榜看過多少經典子集的人,實際的一生還是沒有過好,那么書豈不是也白讀了?讀經典的意義在于為我們省去了挑書的精力和煩惱。經典之所謂經典,是因為經過百年甚至更長時間的沉淀,經過N多群體及社會環境的變遷仍被世人所認可的力量。經典意味著很多的干貨和精華,有利于我們用更短的時間吸收更多的營養。
當然,我認為只讀經典也會存在一些不足,時間和內容造就經典,但經典可能會因為時代的變遷而變得不合時宜。大部分經典著作是誕生于一定社會背景之下的,如果沒有起碼的歷史基礎知識就很難理解并研讀。有些經典甚至是脫離實際的,太過久遠與現實脫離感太強產生不了共鳴。
經典的意義在于它可以賦予你能量,就像當我認為現代的雞湯火候不夠的時候,我就會看看80多年前的《鋼鐵是怎樣煉成的》。讀書就跟品美食一樣,時下里,流行各色頂尖人物推薦書單,一時間各色書單滿天飛,把眼睛晃瞎的同時發現,自己的時間和精力恐難勝任完成。有時讓我心灰灰,意懶懶,雖然還未達到厭讀的地步,但是著實心急如焚。
后來,我終于有勇氣對某些書單說“不”;后來,我終于有勇氣對不一些名氣很大但是我不喜歡的書表示了我的拒絕;后來,我終于有勇氣自己去發掘屬于自己的好書,在一些冷門書里找到共鳴和驚艷的東西;后來,我終于可以腆著臉為一些閱讀初階的小朋友開具書單了。
手不釋卷是法律人的寫實模樣。人不能脫離生存而去單純追求興趣,所以,工作與學習中遇到難題去找相應的書來讀是必須的,也是進步最快的途徑。我個人認為法律人讀書也為一些現實意義和需要存在的,讀對自己當前的工作和生活有用的書,這會帶來了很高的效率和收益,讓我們在專業度上提的更高。同時我們也要清醒地認識到,這也會帶來知識體系可能會過于單一的問題。我身邊不乏律界精英和文化大咖,但是也確有很多人喝了幾年法律墨水的所謂專業學霸就以為可以橫空出世了,也許他的案子可以做的不錯,但是只讀專業書籍的法律人不是好的法律人。
法律人不該是一副乏味無趣的模樣,我們腦子里許許多多的知識并不是來自于專項閱讀或練習,而是來自其它領域的學習、對比或印證,正是這種思維方式使我們的知識變得豐富和立體。當然,無論是專精還是寬泛,見仁見智。我認為法律人讀法律專業書籍是必須且必要的,但是側重其中某一些領域的同時,還要盡可能多的涉獵其它不同的領域,如果精力旺盛的情況下,最好能涉獵到那些完全不相干的領域。只有將不同領域的知識相互印證,融會貫通,才能把“信息”、“知識”、“經驗”變成“智慧”。
法律人不該只是“書蟲”,我們該是智慧的“雜家”。關于讀書的時間,我個人固執地認為,想讀書的時間就是最佳時間。清晨涼爽肅靜,深夜安靜放松,碎片時間爭分奪秒,大塊時間效率高,無論隨時閱讀還是在某個時段固定閱讀都可以樂享讀書之趣。讀書時間完全看個人的喜好和習慣。他人之蜜糖,你之砒霜。讀書是一件很私人的事情,別人的習慣與經驗僅供參考,實在沒有必要人云亦云追風趕潮。最最重要的不是比較某種方法和時段的優劣,而是貴在堅持,堅持讀書其實是一種生活方式。
讀書不是萬能的,不讀書也是萬萬不能的。熱衷于讀書,但不可把書籍當成唯一的知識來源。我們讀書但卻不能被書里的思維所綁架,信息時代萬事萬物瞬息萬變,信息傳播的渠道更多元,最新的思想、最新的知識,往往出現在書籍以外的渠道上。書籍只是獲取信息的渠道之一,除此之外,關注新聞、注重觀摩實踐、面對面交流、集體頭腦風暴,多聽多走都是獲取信息的重要途徑。不拒絕新傳媒,理性選擇閱讀才是積極的應變方式。
“聽過很多道理卻依然過不好這一生”。同理,讀了許多好書,很可能依然沒有處世、處事的智慧。用心去讀書,用自有的所有積極經驗去讀書才會有收獲。死讀書,不僅屏蔽了書籍以外的知識來源,也會屏蔽一個人的經歷。這凸顯的是實踐與經歷的重要性。讀書所獲取的知識往往是字面上的、是靜止的,是缺乏現實關聯度的,但如果能夠把讀書與實踐結合起來,那么這些冷冰冰的知識就會變成一種切己的、有溫度的、感同身受的體驗。
閱讀無法代替,成長需要親歷。讀過一本好書以后,最好的消化再創作的方式是寫一篇完整的書評,書評可以僅給自己看,也可以推薦給朋友們一起討論。看和思考是一回事,寫出邏輯清晰的文字又是另一種層面的事情。法律人讀長文、寫長文是生存之必需,相信我,有閱讀量的積累,文筆自然也會有質的飛越。
讀書多其實沒有什么可值得炫耀的,也不該平添什么優越感。讀書讀出真理要義,最后再變成自己的智慧才是重點。尤其適用于法律人,法律人是為解決疑難事情而存在的,讀書培養獨立思考力的鍛煉,進而鍛煉出解決事情的能力才是最要緊的。
我一直以為,一個學富五車閱歷豐富的人,自然會有很多話要講,那么最后會走向寫書之路。知識和智慧需要整理和加工后的傳承,這是人類進步的重要特征。你今天寫下的一切,都是后人手里的前人思考。
一個肚子里裝滿專業、實務、哲學、文史等書籍,出手解決問題能成竹在胸的法律人將是良將與良相。讀萬卷書、行萬里路、決萬件事,這一切的歷練無非就是塑造一副屬于自己的風與骨。法律人閉門造車的不要,有空兒還是多讀點書吧(你看,我又犯老毛病了)!
讀書破萬卷,出手自帶鋒。帳前我雖只身來,麾下如帶百萬兵。
以上都是提到法律人讀各種真正的書籍,而在如今網絡高度發達的時代,很多知識不僅僅存在于書籍當中,像領絡上線的幾款法律知識學習的產品都可以滿足法律人學習提升的需求,通過手機隨時隨地聆聽法律知識,也會是一個很好的學習途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