舉報文章含有我親戚的名字,要么刪文章,要么告你們!結局反轉

到現在,寫下文章時,內心也還沒有平靜!

我是一個網站運營推廣人員,所以會負責運營網站相應的微信公眾號,今天發生的事卻打破了我往日工作的平靜,下午三點多,突然發現微信公眾號后臺多了幾條消息,發的消息一時間讓我摸不到頭腦,然后反應到,是我微信公眾號文章或者網站文章侵權了嗎?

微信公眾號截圖

馬上想到多半加我工作微信了,打開微信工作號,果然看見這個人的好友請求。

同意后的聊天內容:

然后我就詢問是什么情況,他說想查文章作者,我就問是哪里的文章。

他就把我們網站首頁部分截圖發給我了,并將所謂的侵權文章發給我看。我只能讓對方稍等,并去查看文章,并找文章出處。

看他是意思是找到作者后,想起訴這個作者。我去看了這篇文章很多遍,看了內容,文章主要是網友爆料的某地村官操弄選舉、貪腐成性的舉報文章,文章中有被舉報的兩個村官以及其選舉的5個黨員的名字。

聽他意思是里面含名字的人是他親戚。

我也把來源網站的文章發給他看了。





他所表達的意思是想上訴作者(原因侵權名字),或者讓網站撤銷文章,當然也要求我們網站把這篇舉報文章刪除,本來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先答應把文章刪掉,結果去和上級商量說后,上級說,不管他,這文章內容本是事實,有什么權利不讓大眾知道,他要告就去告吧,等他把來源網站告贏了再說。霸氣!

領導不讓刪,那我就為難了,只有采取迂回路線!


聽他意思他很有辦法,還有后臺,(畢竟至少是村官的親戚呀)讓我想辦法把這邊文章刪除!





讓律師加我,萬萬不需要啊,加我干啥啊!我那個心塞啊!還想讓我給領導微信,那個微信是說給就能給的嗎?(手動捂臉)


意料之外的結局!


問題來了,記者經過調查得到的舉報素材(包含被舉報人的名字),網站編輯發布了文章,又有別的網站轉載了這篇文章,侵權算誰的?

那以后寫舉報新聞時,是不是還需要通知一下被舉報人呢?

“你被舉報了,我要將文章發到網上去!”

那我寫作文寫了這么多年小明、小紅,我是不是也侵權了呢?(手動捂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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