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20,所謂“表白日”,儼然成了中國人的另一個情人節。
當天,我走在大街上,路過一對對情侶的時候,有那么一刻,突然覺得:有個男朋友,還挺不錯!
但過了這一天,我又強烈地感受到:還是一個人舒服自在!
這種怪異的想法跟隨我有些日子了。每逢佳節,都會有那么一秒鐘的“春心蕩漾”,想有個可以一起出去浪的人在身邊。但很快,這種想法又被理智扼殺了。
沒毛病,我只是單純覺得麻煩,覺得累,覺得一個人更灑脫。
畢業幾年,遠近好友要么已經步入婚姻殿堂、榮升“辣媽”,要么拍拖多年、正在籌備婚禮。
婚后的她們,大多忙忙碌碌,或幸福、或無奈,總歸是過上了柴米油鹽、相夫教子的生活。
戀愛中的她們,會結伴出游、恩愛秀不停,也會為生活中的雞毛蒜皮臉紅脖子粗。
像我這樣毫無動靜、心如止水的,幾乎為零。
其實這兩年給我介紹朋友的不少,但,總覺得自己暫時沒有這方面想法,或者交朋友的愿望不夠迫切,所以,要么直接推了,要么委婉拒絕。
我清楚地知道,很多人在替我著急。可我同樣明白:除了我自己,誰急都沒用。
蔡康永說,“除非那人,可以使你比單身時過得更好,不然何必為了那人脫離單身。”
深以為然。
如果戀愛不能讓我內心更加愉悅、精神更加富足、生活更加美好,那我為什么要平白無故找個人來“叨擾”我的自由?
野夫在《1980年代的愛情》里寫道:“我理解的愛情,似乎要有些驚心動魄傷筋動骨的東西。如果沒有痛感,而只有快感,那就是成年人的一種兩性關系而已。”
沒錯。
有多少人,青春年少時,有喜歡的人,卻因為怕受傷害不敢輕易往前邁步;長大以后,心理承受能力強了,卻再難碰到喜歡的人?
又有多少人,不愿意將就,不愿意跟不夠愛的人湊合過一生?
而我深知:年齡越大,人越成熟,就越難碰到契合心意的對象。可是,未來那么長,一定要和自己足夠喜歡的人過一生,不是嗎?
《歡樂頌2》第13集里,一向乖巧懂事、對父母言聽計從的關雎爾在小曲的“唆使”和安迪的“開導”下,鼓起勇氣給媽媽打了通電話。她曉以大義,終于說服媽媽不再撮合她和前任相親對象舒展。可話題一轉,媽媽馬上要給她另覓相親對象。關關一口回絕。
媽媽說:“孩子,你都多大了?你二十好幾的人啦,你這個年齡不去相親,什么年齡去相親?你錯過了這段時間,將來后悔都來不及。”
關關反駁道:“媽,我不是幼稚,我也不是不想找男朋友,但我不想因為戀愛而戀愛,為了結婚而結婚。僅僅是因為我到了年紀,我就要去相親,跟一個我根本不熟的人,去湊合在一起,這樣根本就沒有意義。這不是我想要的。除非遇見了一個我非常喜歡的人,不然我不會考慮這件事情的。”
是啊。
除非遇見了一個我非常喜歡的人,不然我不會考慮這件事情的。
正如張愛玲所說,“我要你知道,這世界上有一個人是永遠等著你的,不管是在什么時候,不管你是在什么地方,反正你知道,總有這樣一個人。”
這條路可能漫長又煎熬,但,我愿意等。
因為我相信,終有一天,他會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