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7日晚,洩湖派出所接連發生兩起因欠薪引發的矛盾,一起是報警人說他被六個民工非法拘禁,一起報警人被凌晨堵在夜市走不了。
1.工程款拖欠,民工沖動圍堵包工頭
時針指向當晚七點多的時候,馮家村警區報警,有人非法限制其人身自由。
事情起因是工程款遲遲不能對付。馮家村移民搬遷工程轉包工頭李某2020年拖欠6名民工工程款2萬元,因此事6名民工將李某告到了縣勞動監察大隊,勞動監察大隊處罰了李某1.8萬元。
被處罰后近半年,李某仍遲遲不肯付給拖欠6名民工的2萬元錢。他說自己承包的活也沒拿到甲方的錢。
4月27日18時許,6名民工在李某的辦公室將他堵住,稱不給錢就不準他離開辦公室,于是李某報警。
在民警的調解下,李某承諾在5月15日前付清拖欠的2萬元工錢,否則由民工繼續向勞動監察大隊反映。民警教育幾名民工走法律渠道討薪,不能有任何過激行為。
2.工程沒驗收就要工程款,包工頭半夜被圍堵。
28日凌晨,縣滋水驛站工地一個小包工頭報警,稱自己在工地附近吃夜宵被圍堵。
事情起因是6名民工在滋水驛站工地干了一個月的工程,工程還未驗收,他們就要拿5萬元的工程款。而且李某稱,甲方沒有給他付錢,他也沒錢付給民工。
經民警現場了解,6名民工稱他們連吃飯的錢都沒了,要李某先支付一部分生活費。民警要求他們三對面好好談,最后李某答應先借給民工600元生活費,待工程驗收后就付給民工工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