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809晨讀感悟】我喜歡寫

偶遇值林叟,談笑無還期

剛在簡書中看到一個新鮮的觀點,一個人要“聽說讀寫”,這四方面都熟練,才能美美地玩耍,缺一不可。如果只是“聽(故事)、說(觀點)、讀(書籍)”,而沒有“寫(自己)”,就是“三缺一”,就不能構成人生的格局。

看了之后,覺得還好,雖然我寫的不怎么樣,但是,我喜歡寫,只要喜歡,給個理由,就能堅持,堅持下去,誰知道會怎樣。

好吧,不管怎樣,只要寫,就是做了自己喜歡的事情,這本身就是值得高興的事情啊!

①明確目標
②讀者思維
③頭腦風暴
④組織內容
⑤擬定初稿
⑥修改成稿

追溯起來,我讀的第一本書,是小學時候,同桌娜娜,她爸爸是語文老師。我去她家玩,看到書架上豎一本書脊很漂亮的書,抽出來,《春秋戰國(上)》,然后,我借回了家。從此,踏上了讀書的道路。

一直到現在,孩子們說,媽媽就給我們買書時最痛快。

接著,家人訂了幾年的《兒童文學》,我農村的小姨那時在我家上高中,我小姨給我買顆糖,她先看。然后是我,我如饑似渴地讀,邊讀邊笑邊哭。然后,過一段,我就可以給別的小孩編故事了。

然后,搬家到了城市,我定期到書報亭用零花錢買雜志看。

中學開始連貫著寫《日記》。

不像小學,也寫了幾個本子,但每個本子,都只是輝煌的開始,有的寫了幾篇,就找不到了,再立志寫日記,就再買個本子。結果下來,幾個本子里的東西,加起來也不到一個本子,原因還是,小孩子貪玩,沒有積累。

中學,就不一樣了。讀的東西多了,有了自己的喜怒哀樂。

記得,一次課間,和一個同桌,在操場上玩,聽到上課鈴聲,跑步回教室,我突然看到一片特別完整、顏色特別好看的黃色的梧桐樹落葉,我彎腰撿起來,她差異地看我:“快走吧,樹葉哪都是!”我不說話,跑回了教室,把樹葉夾在書里。

大學里,寫日記,真的就是習慣了。

工作后,寫日記,就是愛好了。

后來,成了家,有了寶貝,日記沒有再寫,但是,閱讀的習慣一直保持。


參考書目:

1、《完全寫作指南》[美]勞拉·布朗

2、20170809剽悍晨讀:從提筆就怕到什么都能寫,這才是你最需要的寫作方法


我等你,風里雨里

想到/某一天/還會與你相聚/我的命才延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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