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這短短七年于我二十四的年紀來說也不算的太短,從高中末年開始,我就有了讀書,藏書的習慣。也是因為在那一年我發現了我的人生目標——做一個有文化的流氓。那時候才真正發現,一個人只能出口成臟,而不能出口成章是一件多么下流落魄的情狀啊。而懂得一些別人所不能明的事情,夾雜著下流齷齪的話,那真是有魅力極了。
? ? ? ? 此后每月收入的十分之一二都會花費在買書上。而書與其他物品有所不同的是可以擱置,純粹的擺放也不會顯得浪費。所以在我的書架上,絕大部分是沒有翻閱過的,就只是像儀仗隊那樣站著,好看,卻沒有什么意義。而我正是欣賞這種無意義,我對于無意義的事物尤其歡喜。因為無意義,才可以任我去賦予它們意義。如果任何事物都有一個固著的意義,而這個意義又不得我的歡喜,那真是難堪局促啊。
? ? ? ? 大多讀書人,尤其喜愛在書本上寫寫畫畫,做讀書筆記。那真是一個好習慣,我也勉強學過,寫時意氣風發,揮斥方遒,書生意氣。待第二日再翻閱,頓時痛心疾首,捶胸頓足,像宿醉清醒之后,發現自己前一日做下的蠢事。恨不得掩面疾奔,焚書自絕。此后,再不敢往書上寫一個字,畫一個點。
? ? ? ? 從不喜借閱圖書,更討厭別人借我書。借錢還可以腆著臉皮去打聽,而書借出去,就再難要回,因為沒有多大價錢,就不好意思往回討要。最后別人忘了這個情,我吃了這個虧。更因為我從小視自己的東西為親人,這種“泛靈”一直延續至今,導致我舍不得丟棄任何一件自己的小玩意兒,像老太太藏破爛一樣收拾起來,舍不得與人。
? ? ? ? 曾與友人討論“人應該多讀書嗎?”雖我二人都從事教育工作,卻都給出了否定的答案。理由不是所謂現在社會熱談的“讀書無用論”。而是讀書會讓人變得狹隘困惑,因為一個集體的平庸是不會容得下一個人的聰明和開通的。越是聰明的,越是受打壓。這種感覺可不好受呀,尤其對于感覺敏感的人。而神經粗大之人,像我。則會有意無意的散發出一種莫名其妙的狂傲氣,讓人覺得我不好相處,性趣冷淡。實則恰恰相反,我是一個多么熱絡,多么熱愛人類的人啊!卻因為這德行,使我至今朋友稀少。能愿意和我交往的朋友都是心腸極好的大善人,我很感激他們。
書之于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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