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一個《奇葩說》的辯題。看完之后,我思考了良久。
真的,我們應該先搞清楚朋友的定義。朋友不是家人,家人不能選,但朋友可以;家人不能換,但朋友可以;家人不能拋棄,但朋友可以。
怎樣關系的兩個人才算是朋友呢。他們應該自愿地結合在一起,彼此欣賞,互相關懷,志同道合。雖然他們不是情侶,但是也似情侶般的親密。分開之后,會彼此想念,相逢時,會喜極而泣。朋友有難,可以兩肋插刀,朋友走運,會衷心祝福。這才是朋友。至少,在他們保持這種關系的時候,他們算是朋友。
孟嘗君招攬門客三千,不乏雞鳴狗盜之徒。但他們不是朋友關系,是老板與員工的關系。
搞清楚了朋友的概念,這個問題的答案就很清楚啦。誰會與蠢人自愿結合,互相欣賞,志同道合呢。同事不是朋友,客戶不是朋友,門客也不是朋友,他們只是被利益捆綁在一起的群體而已。
人以群分,物以類聚。別說你不會交蠢人朋友,聰明人也不會選擇愚蠢的你作朋友。高曉松,我想和你做朋友,他能答應嗎。
蠢人只能和蠢人交朋友。要想交上聰明人朋友,只能讓自己變得更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