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你遇到一件超出正常消費水平的心愛之物,只能動用存款或信用卡來買,你會選擇即時滿足還是克制消費沖動?我們今天探討的消費,對立面不是揮霍,同樣,我認為這個話題也不包含諸如買書、買提升課程、必需品只是偏貴等明顯對自身當下或者未來長期有滋養或提升的東西,因為如果明確是好的東西,探討的必要性就不存在了。那么今天的話題其實是在問,你要買的這個心愛之物,是可買可不買的時候,你要不要買。那么我的觀點是不買。
前幾天聽到超級演說家冠軍劉媛媛的一段話,我覺得從內核上與今天我要表達的觀點不謀而合。她的主題是:“買得起三百萬房的人是不是一定買得起一萬多的包?不一定。她講了自己曾經為了一個特別喜歡的東西去攢錢買的故事,并由此分析,什么叫買得起?買一次不叫買得起,一直買才叫買得起。如果這個東西只能買一次,那就不應該買。因為沒有什么氣質的提升和品味的進階是買一次某個東西就能達到的,奢侈品只能帶來身份和地位的加持和維護,并不能帶來根本的提升。沒有誰是因為買了一只名牌包,或買了一件名牌衣服,一下子就跨入到某一個階層,一下子就成為別人羨慕不了的人的。其實我們總想用消費品來走捷徑,比如我們想要努力學習,就先買根鉛筆;想要健身,就先買個跑步機;總想著通過買一兩件名牌就被別人看得起,無非就是不想付出那些艱苦的努力,要警惕這種心情。我發現三十多歲的人在對待消費品上,充滿了一種自由感,不再是消費品的努力。我們現在對于消費品不只有兩種狀態,買得起和買不起,還有一種狀態是我不想買,是真的不想買。管理自己的錢并不只是把它從1塊錢變成10塊錢、100塊錢這樣去理財,而是學會清理自己的欲望。如果不管理自己的欲望,永遠都有你買不起的東西。而你的人生就會成為一個消費的陀螺,一輩子轉下去。”
首先,我且不去探究她原話題的結論,我想就她的核心觀點來闡述我的想法,即關于“管理欲望”。欲望是什么,官方釋義是由生物的本性產生的想達到某種目的的要求,是世界上所有動物最原始的、最基本的一種本能。欲望無善惡之分,關鍵在于如何控制。人因為有欲望而能不斷進步,同時,過多的欲望也會讓人被摧毀。例如,因為性欲的驅動,生命得以繁衍,但性欲旺盛,帶來的可能是法律的制裁。所以管理欲望就尤為重要,適度的欲望能催人進步,但過猶不及。本題中的關鍵在于超出正常消費水平。那這里關聯的就是消費的欲望,超出正常消費水平,就相當于欲望管理失敗。雖然有人可能會說,只是一次而已,可欲望的失控,只有0次與無限次之分。所以若想徹底翻身奴隸做主人,就從這一次管理欲望開始。
其次,我還想說,我們常說三十而立。這個三十而立,并不是說三十歲我們要達到什么成就,而是形成了一個相對成熟、穩定的人生觀、世界觀與價值觀,能夠從容地支撐自己走到四十而不惑,五十知天命。剛好,我處在三十多歲的年紀。如今的我,已經有了相對成熟的價值觀,也剛好具備一定的消費能力,我當然可以用存款、用信用卡去消費以獲得當下的滿足,我也能夠克制自己的欲望不去沖動消費,可我更喜歡的是我能自由選擇的權力。而但凡有這樣的權力,我希望給自己更多的機會說“不”,從這個角度來講,今天是省不省錢,明天是結不結婚,生不生孩子,如果讓我選,我的答案通通是否定的。當然,如你所見,這一次,我只想為了說不而說不,可為什么不可以?我前面的三十年,為了生、為了學、為了活,我一直在壓抑自己,屈從別人。當我來到了三十多歲,我擁有辨別是非的能力,我擁有安身立命的能力,我擁有獨立思考的能力,我擁有自由選擇的能力,我可以做自己的主人了,卻要再一次掉入消費主義的陷阱,這一次我要勇敢說“不”。三十多歲的我,想任性,剛好我也可以,這就夠了。
最后,我想說,延遲滿足帶來的奮斗動能、成就感、滿足感其實遠遠超出即時滿足,我永遠只想做那個未來驅動的人,唯有奮斗的人生才最豐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