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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慶節后的第一天,上午放學后,一坐進車里,發現自己的手機落在了教室的手機袋里,于是三步并作兩步,匆匆返回教室,只是寫有“教師”兩字的袋子空空如也,手機已經不翼而飛。
此時正值午飯時間,教室周圍除了傷懷的我,空無一人;幸好在門口看到了同事,馬上借用她的手機撥打我自己的號碼,已關機;撥通了佘院的號碼,淚水在眼眶里打轉,想哭;他不在辦公室,只是說找保衛處吧,那聲音不冷不熱,如若一個陌生人,頓覺自己仿佛置身于孤島之中,無助,失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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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保衛處的監控里可以看出,兩人(一人穿白色T恤,一人穿藍色T恤)于12:13分走進教室,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勢取走后馬上離開,只留下兩個背影,卻始終看不到真面目。查看了四樓南面所有的教室,始終沒有發現哪個班級里有穿藍色T恤的學生。難道是社會上的人?
懷揣沮喪,不禁來到佘院辦公室門口,已是上班時間,他依然不在。多想聽到他的安慰,多想看到他的期許......默默走回到車里,不覺流出了淚水。
回到家,已是下午2:30,用平板打開QQ,給佘院發了視頻。他說接下來由他來處理,一陣暖意流進心田.....
直至晚上7點,他說我們學院的班干部都已經來認過了,確定這兩人不是我們學院的學生,失望之余,我選擇了報警。
3.
雖然警察沒有在第一時間立馬過來,但先來電向我解釋自己手頭有工作在忙。帶我去做筆錄之前,警察擔心我回來麻煩而建議我自己開車過去,擔心我找不到刑偵大隊而耐心告知,還拿出我手機的地圖詳細指出位置;一路上,擔心我跟丟了車子而讓警車慢慢帶路;筆錄完之后,我詢問警察的手機號碼,他毫不猶豫地留給了我,此時才得知他原來是民警潘。雖然因手機被偷感覺到有點灰暗,但帥氣的潘警官猶如一片蔚藍蔚藍的天空,清新著我的視線。
4.
第二天早上9點左右,在另一警察過來調看監控時,輔導員說已經有兩嫌疑學生在她辦公室。警察趕忙趕了過去,而他們依然死不承認,無奈只得把他們帶到開發區刑偵大對。面對著警察,他們毫不猶豫地承認了自己的所作所為。據同事說,他們兩是被戴著手銬來教室指認現場的。
當天下午,辦案民警來電說手機已被拿回,讓我放心,只是需要再等一段時間才能取回,如此神速,我以為學生肯定還把手機留在寢室里,只是一時貪念,順手牽羊去了而已。故趕忙詢問能否把學生交還給學校處理,但法不容情,等待他們的是法律的懲處。面對如此結果,不禁心生愧疚。
5.
事發后的第二周,又恰逢是周一,警察讓我過去辦理手續取回手機。面對脫去了外殼煥然一新的手機,不由產生了一種陌生感。當得知學生當天13:00左右就把手機賣到二手店的時候,之前的愧疚感頓時煙消云散,“可惡” “罪有應得” 占據了我的腦海。心里不禁想:說不定這是一個慣偷,專門溜達撿漏的。
6.
走出刑偵隊,立馬給佘院報信,感謝他一周以來的關懷,不料想還沒說完他就掛斷了電話。難道我說錯話了?難道我的報警給學院抹黑了?難道他對我心生厭惡了?......
沒有失而復得的喜悅,正如丟失的那晚一樣,傻呆呆地坐在家里,任憑淚水流淌。不禁在朋友圈發了一條信息:在警察的追查下,被學生賤賣的手機已經被追回。同樣的周一,不同的日期,又是一人獨坐書房,不知什么原因,拿回來的心情跟丟失時一樣,只想哭,靜靜地流淚!
后來佘院跟我解釋說,我丟失手機的那天中午,他正在處理一件極其重要的事情;掛斷我的電話是因為上級領導來電,為我的事情批評他。
一切都已釋然!
在此很想說一聲謝謝,感謝那些為我費心的人。感謝佘院,為我事情傾心傾力,而你自己卻挨了批評;感謝警察,不遺余力、快馬加鞭為我追回手機;感謝老同學,在我最傷懷的夜晚,一直陪著我,很久很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