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年我初一,12歲,他也12歲,我們在同一個班,2015年的12月23日我們在一起了。2016的12月28日他走了。373天就這樣沒了,我以為他會陪我跨過2016年,可是他沒有。他終究選擇了相信別人。那時候的愛情很簡單也很美好。我以為一牽手就是一輩子,我以為一句愛你就可以不離不棄,可那也只是我以為。
畢竟你也是個姑娘
373天里,有難過,也有開心。每次他逗別的女生笑的時候,我就假裝沒看見,告訴自己,他是愛我的,他是愛我的。就是因為我愛他,所以一再的包容一再的放縱一再的原諒,把難過全部埋在心里。我經常給他說,讓他自覺點。可他每次都只是敷衍。剛開始我對他的愛有80%,每一次受傷就會減去1%,現在就剩20%了,直到那天我決定放手了,離開一個折磨你感情的人,始終是對的。即使有萬般不舍,我想過,離開他也要生活,繼續自己的路。所以我決定要忘記他重新喜歡一個人,和那個人一起走余生的路,那段愛情我并不遺憾,因為那是我的初戀,也是我的第一次觸碰愛情。 ? ? ? ? ?
那天,我不再愛了
我會把他藏在心底,但我永遠不會忘記他的名字,曲終人必散,我不再愛了。你的世界我曾經來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