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教恩恩識字的過程,我突然意識到自己做了一件很傻的事情。
她本身愛讀一些短小的繪本。
愛做角色扮演的游戲。
而我,教她識字的方法,是背識字卡片!!!
1、傳統路線(注意力只能集中10分鐘)
為了幫助她記住背的字,我曾想說設計一些對應的游戲或者編個小故事。
2、興趣導向。
不是應該把現有的短繪本上的字,溫故知新嗎?
1、拇指姑娘
2、蒙氏語文
3、朵拉繪本。
為什么我不在這個基礎上教識字呢? 這絕對是事半功倍的。
傳統的方法不是說不可取。
而是主次關系反了。
應該興趣導向為主;
傳統的為輔(補充常用字)
而我差點片面的放棄了主要方向,一股腦的走向傳統死記硬背;還試圖在其中穿插趣味性。
為什么不過來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