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 ? 【淮安樂園非法集資案始末】
? ? ? ? ? 在淮安,江蘇樂園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是個大公司,可自2003年起,該公司資金就出現了短缺。董事長王某決定采取“商鋪認購”的形式吸收公眾存款。樂園公司以高額利潤和提成為誘餌,以“認購商鋪使用權” 和“內部職工集資”的名義,制定吸收公眾存款的方案、政策,變相在淮安市、南京市向社會公眾非法吸收存款。除了王某外,公司其他主管人員,也多次參與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的相關工作。
? ? ? ? ? 案發后,22名被告均自動投案,如實供述犯罪事實,并協助公安機關工作。經查,從2003年到2008年12月,樂園公司向5.26萬人次非法吸收存款合計33.85億元,至案發時,已退存款23.92億元,仍有7000余戶的9.93億元未能兌付,案發后退款3.78億余元。
? ? ? ? ? 清河區人民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人周平作為樂園公司單位犯罪中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參與樂園公司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決策、方案制定,并組織實施,其行為構成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判處被告人周平有期徒刑六年,并處罰金人民幣三十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