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小時候很皮,是個男孩氣十足的小娃兒。而且,我記事很早,在四五歲時,就能很清晰的記恨一些人或事。第一個恨的人,是隔壁的小強,他總是拿把烏亮的手槍饞我,讓我氣得小臉通紅。可我不敢搶。因為奶奶家教很嚴,搶別人的東西,回去要挨罵的。
后來我就不饞了,姑姑家的彬表哥,用鐵絲給我彎了一把,伶伶俐俐的居然還能發射用紙團成的子彈。那幾天,我整個一個神氣活現的將軍,把子彈打得嗖嗖亂飛。看小強瞪眼噘嘴的樣子,別提我有多得意了。樂極生悲,小強惱怒之下,把我的槍搶去,幾腳就跺壞了。氣極敗壞的我,一口在他的手上留下一圈牙印。壞小子哭著回家告狀去了。淘丫頭歪著頭研究那槍,一個下午居然把槍恢復原狀了。只是不能再嗖嗖飛子彈了。
再后來,我就上幼兒園了,焉焉的不愛說話,可也不哭,剛開始時我還沒住在園里。中午,別的小朋友午睡的時候,我沒有這待遇,就在院子里玩,有時候阿姨給我兩本畫書看。安靜的看完書,我就不老實了,原形畢露骨開始淘氣。滑梯旁有一個出水的洞,正好能讓我鉆過去。我就常常象小狗一樣,趁阿姨不注意時,偷偷的爬出去,大瘋特瘋。說了我幾次,見我知錯不改的賴皮勁兒,也就沒轍了。
日長天久的,不知從什么時候開始,我成了幼兒園唯一一個自由的小女孩,每天自己回家,自己去幼兒園,昂頭挺胸的的很驕傲。奶奶也很放心的任我做了獨行俠。只是常拍拍我的頭,嘆口氣,說:“唉,這丫頭恐怕是個小子投錯了胎了。”也是從這段時間開始,爸爸開始教我認字,而我,居然也有一分耐心去學下去。等到我要上小學的時候,已經認識了不少字了。不到7歲的我,也能讀一些淺顯的小兒書了。
小學和幼兒園是不一樣了,要上課,而且還要雙手背后,挺胸抬頭。上有政策,下有對策,我就把課本高高的豎起來,在抽斗下面放一本故事書。津津有味看將起來,當老師很懷疑的叫我起來回答問題的時候,我也會給出一個準確的答案,這種時候,前后左右的小朋友,就會用很佩服的目光看我了。真萬分感謝父親提前教了我那么些東西。能讓我有恃無恐的看我愛看的書。不過,這個習慣造成的后遺癥就是,我在小小的年紀就戴上了眼鏡。
書在課上看了,課余時間,我便換著花樣兒的玩,跳皮筋,丟沙包之類的女孩兒家玩的,我玩了兩三回就膩了,踢足球雖然最愛,可是十分鐘太短,于是,我找著一個最好玩,也最刺激的玩法。斗牛!兩組,每組出一個,單腳蹦跳著相撞,另一腳先落地者輸。就么替換著玩,課間十分鐘也能玩得熱火朝天。至于放學后,那是雷打不動的踢球時間,尤其是周末,定死的約會,我們這幫小小孩,踢得比那些高年級的大孩子還激烈興奮。
那段時間,我還學了另一項本事,捅馬蜂窩。實際上,我很少捅,都是用個舊面口袋,“悄悄的干活,打槍的不要,”很小心的給裝起來。當然我也全副武裝,然后很得意的提個嗡嗡叫的大袋子,驕傲的在一幫男孩面前,威風八面的指手劃腳步。
童年的快樂是說也說不完的。時間卻是最調皮的小孩子,他只給了我短短的一段回憶,便笑著跑遠了。而我,也在不知不覺中,漸漸長大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