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開始前給大家講個發生在咨詢室里的故事。我有個來訪者,女性,白領,長發飄飄,優雅的的江南女子。她的氣質和性格,別說普通男人見了垂涎三尺,就連是女人,也會不由贊嘆其智慧與美貌并存。但正是這樣一位被公認為美人的女子,她的幾段感情都以悲劇收場。并且,結局都是因第三者插足。事實,第三者介入在當今社會的情感游戲里再正常不過。但是,發生在這個姑娘身上的故事,像是經歷狗血電視劇一般戲劇性。
第一段感情,在大學里,當初被認為金童玉女的一對,在1年后被爆出男方劈腿她的室友。第二段感情,在工作中與男方漸生情愫,但到了談婚論嫁時,她無奈地發現男方劈腿最好的閨蜜。
最近一段感情是相親認識的,在與對方交往10個月后,她打算跟這個男人白頭偕老走進婚姻了。然而,就在她做這個決定后不久,又發生了類似劈腿事件。一天,因公司臨時取消出差行程,她想給他一個驚喜,卻讓她看到了另人難以釋懷的一幕。她的姐姐靠在她男人的肩膀上哭泣。當初的她大腦一片空白,她不想聽任何解釋,只是覺得惡心,想盡快離開。她覺得自己的情感就像被下了詛咒一樣,總是以被劈腿告終。
故事講到這,也許你一定會覺得這太荒唐了,但生活中就是有這樣,甚至每天都在變著戲碼上演著。這個姑娘的三段感情最后都因第三者介入而不了了之。但細心的你一定發現了,男方劈腿的對象都是她身邊最親近的人,最后一段甚至連親姐姐都牽扯其中了。也許你還在這個故事里同情當事人,為她的遭遇憤恨不平。但是,作為咨詢師,我們不能掉在她演繹的故事里,我們要跳出她的生命腳本,看到事情背后的真相。至少,在我們的內心要多問幾個為什么,幫對方去澄清一些事實。這一段旅程要直面很多你并沒意識到或者根本不愿承認的苦痛事實。
在關系里,沒有無緣無故的結合,也沒用無緣無故的離棄。作為女性,聽到這樣的遭遇,我也一樣為她感到難過。但在幾次的溝通和咨訪關系穩固后,我要與她一起走上自我探索和成長這個艱難的旅程。踏上這段旅程,意味著我們要回到一些創傷事件,也許要再一次經歷和直面當初的痛苦,甚至還要看到一些被我們歪曲的事實。讓她清晰地看到,表面看起來她是感情的受害者,而事實這一切都是她因為自己需要通過這一次次的創傷體驗去經驗兒時未被滿足的需求或者為自己歪曲的渴望尋找合適的出口釋放,直至她的內在真正地看見那些埋藏在內心深處的渴望才能終止大腦的各種對生命腳本的演繹。
我們在一次次地溝通中回溯了童年的往事,梳理了與父母以及姐姐的各種關系。在我的經驗里,如果不涉及前世業力和家族系統的部分,她的能量大部分是卡在童年。因為從她的情感遭遇來看,她頻繁地被最親近的人插足感情,每次在事發后選擇逃避現實,然后自怨自艾。這都與童年期的心理需求未被滿足相關。
也許你好奇她的童年究竟發生了什么?與其去挖別人的傷疤,不如一起來看看,為了成年后,免受內在小孩創傷之苦痛,童年期(3-6周歲)需要得到哪些心理營養。在童年期,主動對內疚是自主與羞怯的進一步發展。這時期兒童變的活潑。有更大的能量,自己能做出判斷,并提出很多問題。這時期對于一個孩子來講,有兩件事情必須要做的:1. 在內心里建立一個穩定和持續的自我形象,以及一個穩定持續的他人形象。2. 對于自己能力的正向評價,從而確立自己的自信心。
如果這兩個部分沒有完成的話,就會出現問題。在三歲之前,自我意識還沒有真正地發展,認為跟媽媽是一體的。在三歲以后,孩子在這個時候開始建立自己的形象,會形成人與人之間的“界限”——發現原來我是我,媽媽是媽媽。但如果這個階段沒有完成的話,有的人不能樹立自己的形象,而是按照父母的意愿變成了父母希望的樣子。其實中國人的“界限”感非常模糊,其實是跟小時候父母對我們的方式和整個文化的背景都是有很大關系。
在上面的案例中,這個女孩就是沒有建立自己的形象。建立不起自我形象的人,盡管在別人眼中,非常優秀,能力強,但她對自己的評價依然很低,她需要別人不斷地給予肯定,而且最主要的是,她的價值一定是要依附在他人之上才能體現,面對最在乎的事,在這個案中,關系是她所在乎的,所以,每次發生沖突,她都不覺得自己有能力獨立去處理。當她有這樣的內在信念時,每一次與對方產生矛盾,她就回避,第一時間她想到的就是與雙方都非常熟悉的人來進行調和,同學、同事、家人都是她所能依附的對象。因為她覺得她最親近的人能解決這些問題,從某種意義上意味著她也能解決。因為在她內心深處,她認為他們是一體的,就像小時候與父母的關系一樣。所以她沒有建立起自己的形象,也沒建立起他人的形象。
那么究竟是什么導致了她現在這種低自尊、低價值感的情況?
首先,她是家中的幼女,所以從小備受保護。很少有讓她主動去探索和嘗試的機會。從小父母就給她灌輸你不能完成的事情要向姐姐求助,她能幫你解決的思想。
其次,因為她的出現,姐姐在家的寵愛減少了很多,所以為了得到父母的愛,姐姐也很辛苦,一方面要跟妹妹爭寵,事事優秀,讓父母滿意,另一方面雖然內心“討厭”這個妹妹的到來分走了父母的愛,但是她清楚知道只有保護好這個妹妹才能得到父母的愛,所以對妹妹無微不至地呵護,這就又一次強化了來訪者自己沒能力處理沖突這一信念。
然而作為獨立而完整個體,她的內心也是有一種渴望獨立的,渴望掌握主動權的需求,但她內心深處的聲音在那樣的環境里是不能被聽見的,這種內在渴望的壓抑,正是內在小孩創傷形成的開始,然后在今后的生活中,一次次的事件,不斷地加深了傷痛,驗證了內在小孩的信念,這也是導致她如今這種感情現狀的重要原因。
此外,在這個關系里,來訪者對姐姐有一種非常矛盾的情感。一方面她對姐姐有愧疚,因為她能感受到姐姐的失落來自于她的出生讓姐姐不再像以前一樣得到父母的關注;另一方面,她也憤恨有這個能干的姐姐讓父母看不到她的優秀。因此,她一方面認為自己才是真正的受害者,她都活在姐姐的陰影下,另一方面又很愛她的姐姐。成年后,她已經把姐姐這個身份泛化,泛化到生活中與她親近,對她好的其他女性身上。她要通過這樣的悲情故事一次次地去體驗這種對這類女性又愛又恨的情緒。
同時,通過劈腿的事,讓其他兩方都對她產生深深的愧疚,然后又一次印證自己是受害者的角色,她的幸福都是別人搶走的,而不是她搶走了別人的愛。如果她不能看到自己內在的這種模式,那么即便走入婚姻,還是會輪回于相似的關系里。這都是跟她受傷的內在小孩有關,因為童年沒有得到對她能力的充分肯定和認同,從而導致她自我形象模糊不清,在關鍵時刻不能區分我和你。因為自我概念的混淆,導致自信心不足,因為對情感的依附和矛盾性,又讓他掉進了受害者模式里循環往復。唯有看清事情的真相,陪伴內在小孩成長,看到自己的力量,跳出受害者的模式牢籠,才能觸摸幸福。
最后,總結一下:兒童期的的孩子,他們有確立自我形象的需求,有形成自信心的需求。如果這個需求得到了滿足,他們就會發展出“主動”的品質,他們就愿意去探索,相信自己有能力處理問題,有擔當,會去表達自己的想法。如果父母沒總是因為孩子的嘗試而給他們批評、懲罰、指責或者過度保護和溺愛孩子剝奪他們自我嘗試的機會,那么這個孩子就沒辦法發展出這種健康的主動性。之后會形成這樣的個性:害怕犯錯誤,總會是感覺很無助,好像不知道自己能做什么,自我的價值需要得到他人的肯定才能展現。造成的心理障礙就是:不能夠認知自己的內心感受,對感情關系過度的負責,總是企圖的去討好對方,好像只有這樣子才有存在的價值,不能直面沖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