旁晚時分,在宿舍做了一天的我,帶上耳機,邊聽著喜歡的歌,邊走在小區的柏油路上,晃晃蕩蕩。
不知道什么時候,散步成了我獨處的一種方式。
迎著一陣清風,心愈加清靜,這時出來散步的人們也漸漸多了。我欣喜自己已是快三十歲的男人了,還能有時間,也能如此心平氣和,如此享受這種簡單的放松方式。
走了一會兒,在草坪一隅躺下,右手不自覺地掏出手機,翻看簡書,有一條回復消息:謝謝你的喜歡,共同努力。
細看,原來是我評論了一位簡友的文章,他回了我消息。
他剛開簡書,發了幾篇賞析音樂的文字,我認認真真地讀了其中一篇,文字里賞析的數首歌曲,我都聽過。細膩而又深刻的文字讓我傾倒,于是我直接關注了他。很快我發現我是他的第一個粉絲,我居然有點小激動,好像自己獲得了粉絲一樣。
后來我又翻看他幾篇文字,關注了他的公眾號。目前只有幾個人關注他簡書,獲得喜歡的不多,閱讀量變動很大,但我相信他未來會得到更多人喜歡。
想起去年剛寫簡書的時候,寫出的文字不到一分鐘就被好些簡友拉到后面。那時每發出一次文字,既興奮又失落,能在首頁上看到自己文字是一件嘚瑟的事,可被看到的人是渺渺無幾,收到的喜歡更是可以忽略不計,那種心情好像竹籃打水,最后收來一場空。
幸運的是我依然沒有放棄寫作,我像愛一個女生一樣地愛著寫作。此刻,我想寫寫我是怎樣對她不興趣,到后來對她念念不忘,現在更加懂得珍惜她的。
小時候的我對學習不感興趣,幼稚園的我每天玩得是不亦樂乎,那個環境,那個年代,農村出生的我除了嘻嘻哈哈,就是打打殺殺。
課堂上語文老師教的聲母韻母,沒過幾天就忘干成一片枯海。
幾乎聽不到有老師給我們講故事,匱乏得令我常常在課堂上一覺得枯燥就去認真發呆。
記憶中第一次接觸到文學故事,是大我十多歲的表哥的武俠漫畫書,現在腦海里還留著書中那些樣貌模糊不清的英雄豪杰,仗義江湖的印象。
念中學的姐姐有幾本厚厚的課外書,七八歲的我摸著那本書,躺在竹席上,試著讀一下,哪怕一篇文章也行,可實際結果是半頁的文字還沒看完,書已吻著我的臉,和我無比親熱地睡在一起了。
所以童年時的我對文字沒有興趣,也沒有展露出文學天賦的半點跡象。
少年的時光,如雨后春筍,拔地而起,嫩葉舒展,在溫暖的春日里,扎根成長。
初中時的我,不再是童年時的那個愛貪玩的小孩,對學習有了一定的好奇和熱情,然而語文學得不夠好,全然無趣。很慶幸,九年級的時候遇到了生命中最難忘的老師,也是我最喜歡的老師。
他沒有多高的文憑,卻有著比文憑更為重要的品質。
每一個他的晚自習,他給我們講《三國演義》、《水滸傳》中的故事,他的講述時樣子太像說書人了,還配有惟妙惟肖的動作,我們眼睛在看,耳朵在聽,心里在看一部電影。多年后的我常常想起我們坐在他面前,故事聽得津津有味??煲抡n了,他總能三言兩語恰到好處,把故事敘述到一個轉折點,然后正襟危坐,桌子一拍,來一句:預知后事如何,請聽下回分解。
講臺下的我們意猶未盡,一片蛙叫聲開始躁動起來。
這一切得益于他一輩子熱愛閱讀,沒有抽煙酗酒賭博之類的不良愛好,語言在他嘴里飄來,是那么有味道,讓我們為之著迷。
似乎那時的我覺得會表達語言是一件很酷的事。
后來我也喜歡上讀書,起因于高考前語文老師一段簡單的描述。
她說,等你們考上大學了,你們可以在圖書館里博覽群書,享受到更多美好的時刻。
我聽得很認真,一不小心聽進去了。
那個時候只有自己知道,活了十幾年,一本書也沒有讀過,卻真心愿意向往讀書會帶來的美好時刻。
后來大學四年里,空余時間我做的最多的一件事就是讀書。
沒有博覽完群書,倒把借書證用爛了。
我越發感到語言是一種藝術美。
有時讀到一個詞,為之陶醉,一個句子像是一個懂我的朋友,一個故事讓我經歷了一段人生。
讀書讓我看到了這世界里的另一個世界。
然而,我喜歡上寫作,卻是另一個事件。
一年的某天,一本雜志上的一個故事讓我覺得我也可以這樣試試看。
故事講述的是一位企業家在一所大學給學生分享寫作方法,他說了一種簡單的方法:每天認認真真寫一條微博,內容不限。臺下的一個女學生深深地記住了他的方法,然后大一的那天開始,每天寫一篇140字內的微博。四年畢業后,她把這些微博打印出來,裝訂成了一本書。她通過每天一小會兒的用心書寫,不僅提高了寫作水平,還獲得些許快樂和感動,她說這是她大學畢業給自己的一份最值得珍藏紀念品。
看完這個故事,我那顆平靜的心為之歡欣,簡簡單單地堅持,也可以讓自己收獲意想不到的喜悅和感動。
“我也讓未來的自己覺得自己挺能堅持寫字的,今晚就開始寫微博!”給自己一句話后,我蠢蠢欲試起來。
此后的每天我在鬧鐘的催促下,一個字一個字地碼,各種內容都有,寫完后copy到文檔保存。大三存到大四畢業的,于是想起那個女生,我也試著打印,將大學四年所有寫下的文字匯集在一起。
當捧著八萬余字的小書,在書頁上寫下想好的書名時,我在心底對自己說:原來你小強也可以堅持寫下去。
工作后,我時而想起這段經歷,為自己能堅持寫下去的那些時光而感動。
還想起實習前的日子,看到一本書《誰的青春不迷?!?,作者叫劉同。在那之前只知道他是《職來職往》的職場達人,沒想到文字里的他與節目里的他判若兩人。多年后的我想起讀那本書的感受,我似乎明白了些什么。
記得那年的冬天,心情不怎么好的我,每晚燈下讀他深夜寫下的十年日記,昏暗的心境漸漸隨他靜謐而又深邃的文字而變得明亮起來。這大抵是文字給人的一種安然吧,它來自于淡泊和與生俱來的純真。我也第一次從內心里感同到喜歡寫文字的人們,他們都有著怎么的一顆摯愛之心。
往后的時光里,在文字的世界里走走停停,但始終沒有停筆下來,卻是越來越欣喜每一次默默寫下的文字。
這些年陪我度過大半孤寂時光的就是這位文字女朋友,她讓我懂得放下,學著給自己找溫暖,做回真實的自己,坦然面對這個世界……
想想都覺得自己好幸運,能遇上這么美好的她。
還以多種形式喜歡她:閱讀書籍、傾聽音樂、欣賞電影……
因為她我認識很多跟自己一樣喜歡她的同類,有小我好幾歲的95后的文藝青年,大我幾歲的80后作家,還有長我一輩的文字編輯,終于明白為什么我們是同類而不僅僅是人類。
直到今天,我才恍然大悟,原來以前沒有好好地發現她。
昨夜西風凋碧樹,獨上高樓,望斷天涯路。沒想到幾近而立之年的某個瞬間,才默然發現兜兜轉轉,衣帶漸寬終不悔,為伊消得人憔悴的是她。
把她喜歡在這里,在此時此刻。
把她喜歡在耳朵里,在每個清晨奔跑的時候。
把她喜歡在眼睛里,在獨自靜悄悄地看著她在偌大屏幕上,隨千萬風情自由舞動。
我從不知她是什么,到漸漸看到她,看清她的美,到現在一個不小心就愛上了她,盡花了二十來年。
想起喜歡的一個歌手,他叫李健。不僅僅喜歡他優雅的外在形象,更喜歡他不甘寂寞,即使他生活不富裕的時候,住在寒冷的四合院里,也與所愛的音樂真誠相待。
在我心里,李健似乎時常偷偷地告訴我:你愛她,就默默欣賞她,她會在春天的時候,開放出你最喜歡的樣子。
是的,我就是這樣愛著她,不管這輩子會不會看到最美時的她,我都會一直默默與她相伴到老。
真正愛她,應如悠長歲月,永遠相照相映。
我是這樣愛上寫作的,剩下來的余生,愿與她風雨兼程,無問西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