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許多人結婚前都會先買房,這可是件大事!但你或許不知道,就算房產證寫上你的名字,房子也不一定屬于你。不信?往下看 ↓ ↓ ↓
? ? ? 簡單歸類一下,圍繞著房產的主要問題,其實就是下面這幾個:
1、結婚買房,房產證上寫誰的名字?只寫他,她也出了錢,萬一之后鬧糾紛,怎么辦?
2、小夫妻,兩個人名字都寫上,是不是讓人覺得這婚姻才開始,就彼此不信任了?
3、這結婚買房,房產證上有沒有你的名字真的有那么重要嗎?
那么,房子到底會歸誰?
案例前提?
小王有一個女朋友,準備結婚。兩人為了“應該婚前買房,還是婚后買房?”“是求助父母全款買房,還是自己貸款?”“是兩人合資買,還是由小王自己承擔?”等問題爭執不下。
案例條件
小王的女朋友說,即使小王獨自全款購房,也要在房產證上寫上自己的名字,不然就不結婚了!小王該怎么辦呢?
我們假設三種情況,分析小王可能會面臨的關于房產證的各種問題:
1. 當房產證上只有一個人的名字時
? ? ? 情景1:A在同B結婚前全款買了套房,這房子是A的?
答案:必須的!
解答:根據新《婚姻法》規定,A婚前全款買的房屬于A的婚前個人財產,結婚后也不會自動轉化為夫妻共同財產。所以,萬一夫妻感情不和出現離婚,這套房子仍屬于他一個人。
情景2:結婚前,A貸款買了套房。這房子還是A的?
答案:那可不一定。
解答:通俗說就是,結婚前A買房,房產證就他自己的名字,結婚后倆人一塊生活還貸,萬一倆人掰了,那房子怎么分,倆人是可以商量的。無法達成協議的話,法院可以判房子歸A,沒還完的貸款成為A的個人債務,共同還貸的錢和房子的增值則由A補償B。
情景3:婚后A爸媽全款買房登記在A名下,這房子肯定是他的?
答案:對。
解答:《婚姻法》規定,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資為子女購買的房子,產權登記在出資人子女名下的,視為只對自己子女一方的贈與。離婚時,另一方無權要求分割。
2. 房產證上寫著兩個人的名字時
? ? ? 情景1:這房子是A全款買的,這房子歸他倆?
答案:不一定!
解答:A在同B結婚后,利用婚前財產全款買了套房子,房產證上寫了兩個人的名。但一旦他倆離婚,如果說B沒有證據能證明她買這房子時出了錢 ,在財產分割時,法官仍能判這房子歸A。
情景2:AB倆人一起貸款買房子,房子屬于倆人?
答案:是。
解讀:如果房子是A婚前貸款買,婚后加上B的名字,那婚后房子增值和共同還貸的部分除夫妻另有約定外,應視為共同財產。如果是婚后倆人湊首付一起貸款,自然也視作共同財產。
情景3:房子是A的父母出錢買的,寫了AB的名字,這房子屬于他倆?
答案:如果沒有“借條”,這房子就是他倆的。
解讀:如無“借條”等其他證據,父母出資也會被認定為贈與夫妻二人,歸雙方共有。即使AB鬧離婚,父母也無權索回出資款。
3. 房產證上寫著多個人的名字時
? ? 這種情況相對來說比較復雜,下面用一張圖來給大家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