竊讀記

? ? ? “快點兒,把手電筒交出來!現在,立刻,馬上去睡覺!”老爸怒氣沖天地說。可憐的我只好把書乖乖的上交了。也許你會問:“讀書難道不對嗎?”別急,先聽我慢慢說。

? ? ? 那天是周五,吃完飯后我一氣呵成,把作文給寫完了。該干嘛呢?我的目光在屋子里掃來掃去,最后落在了我的書架上。對,就看書!我興沖沖地跑到書架前面,看著琳瑯滿目的書籍,精挑細選一番,最終選定了《納尼亞傳奇》。它主要講了吉爾和斯科克羅布來到了納尼亞,接到了獅王阿斯蘭的任務,去拯救一個王子。他們一路經歷千辛萬苦,最終在地下世界找到了王子,他帶救了出來,成為國王。我翻開一頁,“撲通”一屁股坐在沙發上,津津有味地讀了起來。我剛剛看到吉爾和斯克羅布相遇的地方,媽媽告訴我,明天不學舞蹈了。我心不在焉地“嗯”了一聲,繼續呈現在吉爾接受任務的情節中。也不知過了多長時間,媽媽又過來叫我:“張涵,你看看都幾點了你還在看書?快睡覺!”我極不情愿地抬起頭,瞟了一眼表――what?九點了?再看一眼,真的九點了!我只好戀戀不舍地放下書,磨磨蹭蹭地進了洗手間。刷牙時,突然記起了一件事:“舞蹈不是不學了嗎?正好等老爸老媽睡下之后我,就可以繼續看書嘍!”想到這兒,我的心情立刻變好了,速度加快,洗漱分分鐘搞定!我探出頭來,東瞧瞧,西望望,四周沒人――行動!我躡手躡腳的把書和手電筒藏到枕頭下,然后像往常,一樣躺下睡覺。

? ? ? 躺下之后,我就克制不住地笑,笑得渾身亂抖。但過了一會兒我就笑不出來了,因為老爸要九點多才會睡覺。我躺在床上,努力克制自己,不要現在就拿出書來繼續聽吉爾斯克羅布與貓頭鷹的會議。終于,在九點半的時候,老爸回屋去了。太好了,我終于可以看書了!我深吸了一口氣,拿出書,“忍氣吞聲”讀了起來。過了不知多久,有人起來了,但是沒有開燈。在這樣的環境里,任何一絲手電筒的光亮都會出賣我。我還沒來的及關手電筒,一個黑影就飄到了我的床前。接著,我的臥室燈開了,我全身的血液頓時凝固,心臟猛地跳了一拍――一臉怒氣的老爸站在那里,完了,果不其然,老爸說:“把書和手機統統交出來,立刻、馬上睡覺!明天一起讀!”唉,到底還是露餡兒了。我依依不舍地拿出,書蓋上了被子。

? ? ? 老爸罰我一周不許玩電腦,但我卻覺得這是值得的,哪怕是罰我10個、20個星期,甚至100個星期不許玩電腦,我也依舊會這樣做,因為讀書帶來的快樂,遠比電腦帶來的快樂多的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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