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淑芬,如你所愿,他終于死了

你不會知道,命運在哪一個路口等待著,就為了給你開一個玩笑。

2017年12月1日,九點三十七分,一位父親離開了人世,他的名字叫趙香斌。

2015年10月6日,這位老人和往常一樣騎車回家,烈日如陽,人們臉上行色匆匆,路上依舊車流不息,一切都那么緊密有序的進行著。

誰曾想到,一場車禍從天而降,對于這個家庭,本來簡單但還算美好的生活,在這一天戛然而止。

從這一刻開始,家沒了。

雙側顱骨骨瓣摘除,兩次大手術,依舊沒能將這位父親喚醒。

雖然勉強保住了性命,卻成了一位需要24小時看護的植物人。

為了治療父親,兒子把工作辭了,把女朋友勸離了,房子賣了,身邊的親戚朋友借錢借了個遍,只為了能交上父親一個月的醫藥費。

而另一邊,肇事者黃淑芬,從法院判決書下來兩年內,以各種理由拒絕付款以及提供幫助。

人性的惡,竟然可以無恥到這種地步。

如果被撞者是黃淑芬,我不知道他們家會采取什么措施,是不是會像希望趙勇一家體諒自己一樣的心情,來體諒別人。

讓我氣憤的不僅于此,法律是有滯后性,可是法律的強制性什么時候竟然是因為微博的曝光才凸現出來。

細思極恐,究竟是法律在約束人們,還是人們不斷地在挑戰法律的極限。

整整兩年時間,一位父親從昏迷走向了死亡,他的孩子從少年走到了中年。

不得不讓我再次質疑法律的可靠性。

真理需要維護,正義需要堅守,良知需要喚醒,法律需要監督。

這是一個比兵荒馬亂還要可怕的時代。

黃淑芬的女兒在接受采訪時被提問道:“你是否考慮過賣房來還款?”

她的回答是:“我考慮過,但是我不會賣的,因為這是我的一個夢,我想有一個家。”

真心覺得這是天大的笑話,你的家是家,別人的家就不是家?你的家是夢想,趙勇的建筑師就不是夢想?

而且我估計黃淑芬在撞人的一刻就已經做好了坐牢,甚至以命換命的準備。先是財產轉移,然后是旅游,對外回應都是以聯系代理人為由進行推脫拒絕。

種種跡象表明著,黃淑芬正在以一種無賴的方式對待自己的犯罪事實。

要錢沒有,要命一條。

大概是知道自己不會死,最多就是坐幾年牢,所以心里更有底氣了,逐漸從一種我犯罪了的心理暗示轉換成了,我要盡最大努力逃避責任。

也不知道什么時候開始,人一做錯事,第一個想到的不是承認錯誤,而是狡辯、想盡一切辦法逃脫。

從趙勇提供的視頻里明顯能感覺出黃淑芬在信口雌黃,而且毫無悔改之意,一直用無賴的方式逃避自己的法律責任。

“我就是這種人。”

“我沒錢,有錢就給你了。”

“等法律判決吧,怎么判我都行。”

“判得過分了我也是不會認的,反正我就是沒錢。”

滿嘴跑火車,傳銷組織正缺你這種人才。

再反看她的女兒,一臉人畜無害的樣子,對著鏡頭聲淚俱下,好像被撞的人是你媽一樣。

最可怕的莫過于此,受害者求助無門,做錯事的人覺得自己更需要幫助和同情。

你們是不是把角色弄反了?九年的義務教育都沒上過嗎?從小背的三字經哪里去了?

作為肇事者的女兒,竟然會覺得母親做錯了事,和自己沒有關系,拿著母親的錢來買房子,卻認為這是理所當然。你怎么還能哭的出來,你是在侮辱整個社會的智商嗎?

想想著實痛心,一位父親,經歷了兩年痛苦的折磨,就這么草率離開了人世,如果這位父親知道會給自己的兒子造成家破人亡的境況,相信他會寧愿死去也不愿這么拖累著。

我不知道趙勇的父親是不是一個好父親,但我知道趙勇是個好兒子。

一個人富不富有從來不是看錢財名利,看背景,看身份。

而是當遇到困境的時候,你能堅守的那些品性和良心。

兩者對比,一邊是人性至善,一邊是人性至惡,可是命運卻總是不能對老實人寬容一點,哪怕一點也好。

雖然現在關注的人很多了,新聞報道也是鋪天蓋地,各路媒體和路人也開始紛紛對黃淑芬一家施加壓力。

可是,這位父親終究是離開了。

趙勇用兩年的時間,奮斗了一個忠孝仁義的故事,可到最后,我們也只能對他說上一句:

人死不能復生,節哀順變。

如果一定要用一條生命的代價才能喚醒社會的良知,這個代價未免太大了。

在這個社會,正義總是喜歡遲到,真希望哪一天,正義可以隨著十二點鐘聲的敲響,準時到達。


文/掃地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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