竊以為,一人被旁人貼上“不合群”之標簽,要么是因為太害羞不好意思說話,要么是因為不愿意泯然眾人狀。
前者攻破起來較易,他若被動,你以主動攻之,久而久之,他就如一棵樹上的柿子,軟硬澀甘不會差太遠。
后者就不一樣了,不愿泯然眾人之貨,如果再被虐的深刻些,不管是他人還是自己,多半會成長某某大家,這時候就不得不拿尼采和梵高舉例了。
都是清一色的精神病重癥患者。旁人會把這種反差感稱作怪物。
畢竟我們從小受到的教育是,最安全的做法就是從眾。
1.
昨天剛看完《月亮與六便士》,文中男主角斯特里克蘭,在人到中年后突然“頓悟”,以磐石不可移之勢,拋家棄子,卷巴卷巴財產離家出走,他覺得是那個循規蹈矩的家庭和寄身于他并不斷消費他的妻子,阻礙了他畫畫的夢想。
我們不討論道德,畢竟人人都不是完人,不能保證從始至終不觸犯上帝的戒命。
所以我們只探討男主角的性格特征。
斯特里克蘭在離家出走后到死,在物質生活上都是極其貧乏的。
性格古怪暴躁,沒有傳統的道德觀,對物質的追求比肩原始人,為人處世,社交能力為0,是個十足的坑王。
整天一副愛TM誰誰的嘴臉,內心強大到不管是誰張口就是一句“你趕緊去死吧,傻*!”即使是你要請他吃飯,他也會在飯前飯后罵你個體無完膚。
就是這樣一個異類,不但成功俘虜各種妹子的賊心,堪稱絕世好哥們,有一種兄弟之妻我不欺誰欺的舍我其誰之氣。還成為那個時代一個前無古人后無來者的大家。
2.
拋開作者毛姆的杜撰成分,正是男主角的不合群,不在乎他人的看法,只遵從自己的內心和生理需求,從四十多歲到死,從沒有過放棄和后悔,最終在活成自己想要的樣子后,離開人世。
他最常掛在嘴邊的話除了粗口,就是其思想的精華——我不在乎別人對我的看法。
并且用一生去踐行。
但大多數的所謂的不合群都介于兩者之間,既不想泯然眾人矣,又不敢百分百做自己。
顯的既木訥又每個性。
我就是醬。
所以就活成了下面這句話。
大多數人成為的并非他想成為的人,而是他不得不成為的人。
3.
再有就是自信不夠,太過于在乎他人的看法,不敢把真實的自己呈現出來,總覺得自己不夠好,完全活成他人手中的木偶,首先是父母手中的木偶,性格的形成來自于原生家庭的教育,而我不想去罄竹難書。
要合群無非是多跟別人說著無意義的話,跟瘋似的隨大流,別人怎樣你也怎樣就好。
一般我都會對這種行為嗤之以鼻。
但是回頭想想,跟自己的家人,說的最多的不也就是廢話嗎?
說廢話的好處是讓他感覺你是在乎他的,關注他的,自然就拉近了彼此的距離。
這又存在一個問題,就是慢熱的問題,我理解的慢熱就是,我覺得你跟我氣場相合,我就跟你廢話,跟你合群。
但不是對每個人都如此。
人跟人的性格不同,差異就在于,有的人跟誰都合得來,而有的人只跟一小部分人合得來。
哪個更好呢?
who knows?
who care?
只愿,你能堅定自己的立場,不要左右搖擺,要嘛從眾,不然就特立獨行。
畢竟從眾也需要勇氣。
也許只有偏執狂才擁有強大的內心,敢于踏上特立獨行的荊棘路,用中指比著傳統,對它噓噓。
如此才能做到活出自己而非別人給你的定義。
共勉吧,不合群的怪物們。
如果你也跟我一樣,歡迎留言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