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還是懷念那幾年看電影靠想象的日子
最近電影《前任3》很火。依照往常,我是不會花錢到電影院看這類“爛片”的,盡管聽說評分很高,甚至超過《芳華》,但依舊不相信大眾的電影審美。
對《前任攻略》的印象只停留在《前任1》中女神王麗坤和韓庚的對白:
“安靜!聽我說。我,羅茜。今年32歲。今天我終于把自己嫁出去了。雖然我不是小女孩,可是我也幻想過,我結婚那天是什么樣的場景,我會穿什么樣的婚紗,最重要的是,那個穿著禮服,迎接我的男人,究竟是誰。有人說,你結婚的那個人一定不是你最愛的。我不信,我不信了十幾年。可是,我輸了。趙明,謝謝你對我的好,我愿意嫁給你。但是,我最愛的人不是你。那個人我們從認識到現在,十四年。這十四年里,我愛了你十四年,你不可能不知道。我恨我自己。我恨我為什么跟你是同學,為什么那么早的認識你,我恨,我為什么了解你,而且不能自拔。我倔強,可是我膽小。我高傲,可是我害怕我的自尊。我害怕,萬一你不喜歡我了,我們是不是連朋友都做不了了。我這一害怕,就是十四年。同時,我又自信。我認為你是愛我的,你是屬于我的。這一自信,又是十四年。今天,一切都結束了。你,有了你愛的人;我,也要嫁人了。可是,我就是想要一個答案,我就想問一句。我就是想問一句。我就是想問一句!”?
“愛過。”
上周末,在家閑來無事,便抽空買了張電影票去看了場《前任3》。果然,電影和預料中的一樣,并沒有太多出彩的地方。唯一印象深刻的是雙方剛分手對待失戀的狀態和男女主各自兌現承諾時候的場景吧。可能這就是男人和女人的區別。而電影的結局,卻真的是意料之外。不知是“現實”還是“電影”。不過也是情理之中。女主嫁了“老實人”,男主找了“真愛”妹妹。
我不喜歡這樣的結局。并非期待“大團圓”,只是覺得多少有些“不平衡”。感情的游戲里,女人最后都是“玩累了”的那一個,決心收手的時候,卻發現早已人財兩空。而男人卻是“人財”雙收。成長了,成熟了,成功了,真愛了。真的是“果然,先愛上的是輸家。”?
想起一個高中同學。和前男朋友是高一時候的同學。談了整整三年。他們曾說要考進同一所大學,一起到夢想的城市打拼。雖然大城市不好待,但是他們相信通過自己的努力,還是可以生活的不那么狼狽。即便最后沒有留下來,也不后悔曾經來過。高三緊張的學習時期,彼此約定周六放學男生送女生回家,其他時間盡量不聯系,以免影響學習。高考分數出來后,女生考上了當初約定的大學,男生因為分數較低,只好選擇女生周邊的城市。
大學的新生活豐富而精彩。告別了緊張的高考,小情侶也終于修成正果,光明正大的談戀愛了。男生每周到女生的城市看她。女神推掉周末的活動陪男生。沒幾周,男生說太累了,不想去了。女生覺得也是,雖說壓力不大,但每周讓男生來回跑也挺辛苦的,女生決定去找男生。去了兩次,卻感覺男生并沒有很熱情。后來,男生總說自己忙,女生也理解了。
再后來,我聯系女生的時候,她告訴我他們分手了。說是十月底的事。我驚訝于她們還沒來得及真的在一起就分開了,女生卻說“男生覺得時間太久累了。”說這話的時候女生還是一直在后悔,說如果每周自己去找男生就好了,兩座城市離得也不遠。總讓男生來回跑,也挺辛苦的。
我靜靜地聽著電話另一頭的嘆氣與懊悔,沒有說話。感情的世界里那有什么“累了”“沒意思了”“時間久了”,都是借口罷了。只是“不愛你了”這四個字太傷人,沒有說出口罷了。如果真的愛一個人,又怎么有這么多借口。
大學室友暗戀一個高中時候的男同學。兩人雖是小學時候就在一起的校友,卻也沒真正說幾句話。可能16、17歲的少女都渴望愛情吧。看了太多言情小說之后也幻想自己有一天成為”女主角”。據說,高二時候的某一天中午去食堂打飯。就在阿姨乘好飯轉身的一瞬間,看到陽光灑在一個男生的身上,男生的一個微笑,在那一瞬間猶如電流般穿過她的身體。心跳加速、呼吸停止、手中的午飯“啪”的一聲灑落一地。三秒之后反應過來,便紅著臉恍恍惚惚的跑回了宿舍。
我不知道那是一種什么樣的感受,但是看到她回憶這段故事時眼中散發的光芒,便感覺那應該是一種很美好的感覺。據說,愛上一個人的時候,眼里充滿光芒。想來,說的便是她的了吧。
此后高中兩年多,她一直陷入對那個男生的暗戀之中,直到上大學。看著她深夜寫文字、講她和他“從未開始”的故事,以他為目標不斷努力,不覺一陣心疼。她努力讀書、立志考研,只為自己更優秀一點,可以配得上他。
其他室友鼓勵她勇敢一些,和那個男生表白。終于,大二下學期她鼓足勇氣,買了車票,去了他的城市。晚上出發的臥鋪,第二天早上到。一夜不奔波沒有與我們聯系,想來,也是徹夜未眠。回來后室友問她怎么樣,有沒有說。她說沒有。是的,那三個字始終沒有說出口。
她是對的。這么多年,明的,暗的,對方又怎不知。既然如此,又何必說出來呢。只是不知道,那個男生是否知道,這么多年有人如此這般的“暗戀”著他,有意的、無意的讓一個女生“不敢再愛了”。
《前任1》中,羅茜還沒有問出口,孟云就回答道“愛過。”
你愛我嗎?愛過!這是我聽過最溫柔也最殘忍的答案。很多人覺得,曾經相愛過的兩個人不能走到一起,不要怪命運,只怪當初我們都少了份勇氣。如果故事重來過,我對你說出那三個字,也許······就會有另一番結局。
可是,真的會“有另一番結局”嗎?如此默契的兩個人,相識十四年,沒有在一起,又怎是少了一份勇氣。大概,是少了一份“愛”吧。
這個“愛過”,究竟是五年?十年?還是三個月?兩個星期?甚至是一分鐘,一秒鐘?“愛過”,貌似飽含遺憾和深情,不過是“不愛的”美化罷了。十四年里,男人給了女人太多幻覺,讓女人越陷越深。一面逃避著正面的問答,一面又享受著糾纏不清的曖昧。
感情的世界里,相互對視的那一秒激情過后,便是雙方的博弈較量。可能覺得“誰先認真誰就輸了吧”。只是有的男人說愛便愛,說不愛便離開,好聚好散。像商店櫥窗里的展示品,不會有半點糾纏;有的男人像是商場里的“網紅款”,雖然比較出挑,但是材質一般,還總喜歡談價還價。看著很好看,卻不知道穿上不合身。
看完《前任3》,碰巧看到朋友圈里有朋友發了一段關于“愛情”的感慨。我也留言評論說:“以前看電影靠想象,現在看電影靠回憶。”是啊,前幾天還看到一句話,“聽幾首歌,愛幾個人,就老了。”一輩子也幾十年,年輕的時候不過是那十幾年。經歷的多了,心也就老了。
我還是懷念那幾年看電影靠想象的日子。沒有故事,便是最好的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