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世界大戰之后,1919年的巴黎和會開了六個月,第二次世界大戰之后的會議開了七天,而現在的國際會議領導人的磋商往往就是幾個小時。一戰之后,四個帝國崩潰,產生了無數小的國家和地區,世界一盤散沙。
許多時候建立一個新世界比摧毀一個舊世界難得多。所以成功者往往要勝利兩次,一次是戰勝對手,第二次是解決好由此留下的新問題。就像爬山,成功地上山了,還要安全的下山才行。
一戰后的扛把子,美國總統威爾遜當時帶著他的《十四點和平原則》來到巴黎,想解決這個爛攤子。世界為之矚目,可結果是暗淡的。
威爾遜剛一開始帶給全世界的希望是巨大的。美國強大,有道德優越感,主張各民族自治,主張成立國際聯盟解決爭端,我們今天聽起來也覺得是一套很完美的方案。處在那個時代的人,當然會對喊出這樣主張的大哥抱有期待。
可現實就像一副杠鈴,能正面拎起來走就不容易,把它舉得太高總是會砸下來。理想主義更像是遙遠的燈塔,方向而已。脫離了現實,想急不可耐地實現就手忙腳亂了。
理想主義的缺陷就是它擴大了潛在的矛盾,也就是放大了人的欲望。甚至誘惑別人來傷害你侵犯你。
回到個人,就是步子不要太大、眼光不必太高。
理想主義追求的是社會整體效益最大化,這往往意味著更高的道德標準,要奉獻、要平衡、要幫助弱者。如果人人都這樣想既然是好事,而如果只有少部分人這樣去實踐,往往會被大多數人欺負。用各種道德束縛自己的手腳,那么遇到流氓自然會吃虧。
一個社會制定的標準過于理想化實際無法執行,那么素質高的人、遵紀守法的人,往往就會吃虧。
而法律卻無法懲罰那樣的破壞行為,因為一開始就沒有打算執行,但法律卻有可能成為強勢團體選擇性執行的工具。
就個人而言,過于理想主義、用過高的道德標準要求自己,往往被動。
當你遇到不講理的人跟他講道理有用嗎?她本來就是用不講理來獲得額外的利益的。比如跳廣場舞的人,不會在意自己影響到別人休息、別的孩子學習,只因為她自己住的很遠。
當你在許多邊界模糊的事情上面遵守道德,照顧別人的利益和感受,你要警惕往往受損害的就是你自己。如果你打電話報警,別人會說你是小題大作。
事實上,法律也確實不能夠把每件事情都判個對錯。現實如此復雜,就算各種風俗習慣也是對現實的一種妥協。就個人而言,要么遠離低素質的人,要么就是也要有一點彪悍之氣。畢竟有些事是躲不過去的,你越躲別人就越追著你打。
“講道理的人總是吃虧”是因為從一開始就不是對等的博弈。就像你跟別人發生了爭執,你的底線是不使用武力不說臟話,而對手是沒有底線。你被傷害不是很正常嗎?
如果要講道理,你必須有實力,讓對手不得不跟你講道理。就像有利的談判,都是在打了勝仗之后。當你因為軟弱而講道理的時候,講道理只是不得而已罷了。
所以我的兒子女兒,我都希望他們思維敏捷同時鍛煉身體,免得患上暴力恐懼癥,聽到別人大聲講話就渾身發抖。這樣無論別人用思想還是用體力來挑釁你,才可以從容地回答“你試試看!”
強大是公平的最好保證,而不是理想主義。
一戰的外交舞臺上同樣沒有所謂的公理,有的只是強權和利益。曾親手簽下“二十一條”的外交總長陸征祥比任何人都渴望“公理戰勝強權”,他甚至天真地設想在戰后和談中畢其功于一役,廢除列強在中國的一切特權。
最終理想灰飛煙滅。理想主義就像面條里的香油,第幾滴就夠,太多就不現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