幾乎每次出門旅行,我都會不自主思考一番,旅行的意義是什么,這次中秋國慶新疆之行也不例外。
“上車睡覺,下車拍照”是大多數人出門旅游的狀態,這個在國內尤為明顯。相比國外很多自駕房車,露宿野外去的旅行者來說,國內這種游完方式很少,設施也跟不上。我時常在想,花大把時間沉浸在自然中的體驗重要,還是縮短空間和時間的成本,就是到此一游,合照留念重要?
這讓我想到《思考——快與慢》一書中的觀點:人對事物的感受分兩種:體驗自我和記憶自我。
作者通過實驗提出了兩種理論:
峰終定律(peak-end rule):我們對一件事物的記憶僅限于高峰和結尾,時間過程對記憶幾乎沒有影響。高峰之后,終點出現得越迅速,這件事留給我們的印象越深刻。(作者因為這個認知的發現獲得諾貝爾獎)
過程忽視(duration neglect):過程的長短對記憶的評估沒有影響。
我們的記憶自我是占主導地位的,因為體驗自我無法被敘述出來并儲存到大腦里。
記憶自我符合上述兩個特征——峰終定律和忽視過程。所以一場表演會怎樣被人們記住取決于它的壓軸節目,觀眾會忽略表演其他過程中的好壞。
人生的最后時刻如果也可以選擇,人們更愿意選擇在一個美好的結局里去世,而不是再活個沒什么好紀念的5年。
記憶自我就是創造故事。我們對人生都關注高潮和結尾,而人生的長短和過程無人問津。
人們對于度假旅行方式的選擇,也反應了*記憶自我在決策過程中優先于體驗自我*:大家會傾向于去新的目的地充實新的記憶,而不是去已經去過的舒適悠閑的度假區。
盡管假期本來就是為了在忙碌的工作后放松休息的,但是人們還是會把旅行日程排得滿滿,不辭辛苦地穿梭與景點之間,瘋狂地拍照,把儲存記憶當做旅行最重要的目的(盡管照片拍完了也很少有時間回頭去看)。
之前在新西蘭的旅游途中,我在一個美麗的湖畔停留了片刻,并發現了不同游客完全不同的行為:
有一組夫妻從車里搬出來兩把折疊椅,靜靜地坐在湖邊觀賞湖景;有一個騎自行車來的的游客直接脫掉外套就下水去湖里游泳了;有幾個游客不停地在換地方拍照,幾乎連放下相機用肉眼去觀賞湖景的時間都沒有幾分鐘。
對于不同行為的游客,每一種方式對于他們自己來說都是愉悅的。我自己旅行也是要拍照的,但是我會用更長的時間去去感受景色,空間,和時間。我優先選擇體驗自我,把小部分時間留給記憶自我,即使有些景色沒有被相機記錄下來也無妨。
然而我也十分清楚,此情此景的體驗是沒有辦法通過調用回憶來再重現的,除非我再花同樣的金錢和時間重游此地。幾張照片就能記錄下這個時刻,即使之后通過照片來回憶的那份體驗是不準確的。
記憶自我和體驗自我到底哪個才是真實的呢?這種矛盾性充滿了人的一生。我們的記憶自我希望人生的每一個故事都有個好的結局作為紀念,然而我們也不應該忽略了體驗自我和人生的過程。
或許對于大部分人來說,和在乎的人一起旅行才是最好的選擇,不管你是注重沿途體驗,還是傾向于收集新的人生記憶(景點打卡拍照),你都是和他人共享的。
畢竟以整個人生過程來說,能保持長久幸福感的,還是人與人之間有意義的長期關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