愈是短暫,愈應絢爛

—讀《man's search for meaning》有感

圖片發自簡書App

人之一生,多則百年,少則瞬間。終不免一死,存在的意義是什么?與漫漫時間長河相比,即便是百年,又是何其短暫?

“通常,人們只想到短暫性本身,而不去想它之前有過的豐富果實,他曾經歷的快樂和痛苦,曾經做過的許多事情。那一切都不會被否定,也不會被忘卻,我應該說:曾經存在是最為確定的一種存在。”

作者陳述了“悲觀厭世”者和“樂天知命”者不一樣的人生,他舉例說,悲觀厭世者每日撕去一頁日歷都為日歷本越來越薄而神傷不已,而樂天知命者撕去的同時整理起來并小心謹慎記錄下點滴,無論是歡樂還是痛苦,都成為最豐富的生命的果實。

在時間面前,一切語言一切行動都何其渺小,因而害怕。人對于永生的執念亙古有之,尤其是擁有強大權力的人。秦始皇派人去海外仙島求長生不老藥,李氏王朝信奉老君仙丹的也不在少數,明成祖也派出浩浩蕩蕩的西行隊伍,尋找續命良方。前幾日看的漫威電影(Dr. Strange)《奇異博士》,其中的大反派使用禁忌之術召喚了邪惡的多拉姆,用地球作為交換換取永生。對于永生的執念,是源于對死亡的恐懼,而對死亡的恐懼,又來自于對力量的執迷。許多垂垂老矣的老人面對精力無限的青年人,羨慕年輕人擁有更多的可能性,感慨自己塵埃落定、木已成舟。作者告訴我們:

意義療法是積極的,而非消極的,恰恰是人生的短暫的現實性,活過、愛過、痛苦過,如此鮮活地存在,才更彰顯了生命的價值。

“Havingbeen is the surest kind of being”,“曾經存在本身就是最為確定的存在。” 書中提到的那個storyof Death in Teheran(德黑蘭的死神),仆人因為害怕死神所以希望主人借他快馬逃回老家,而死神卻早已計劃在他回老家的途中等他。與死亡抗爭,一切都是徒勞的,既然生命短暫,死亡無法避免,與其汲汲營營渴求永生,不如坦坦蕩蕩面對死亡,而后者更能彰顯人格之高尚。

在集中營中生活的人,有人面對死亡的威脅也不失其氣節,有人臣服于SS guards淪為走狗。就如另一位奧斯維辛存活者“普里莫·萊維”在他書中所說:最優秀的人都在集中營里喪命,最糟糕的人卻幸存了下來。Frankl并沒有評價那些Capo(牢頭)跨出集中營后的人生,但很想知道那些在集中營中通過出賣靈魂的方式活下來的人,是否在余生時時刻刻都受到良心的譴責?是否會覺得與其這樣度過煎熬而漫長的一生,還不如在集中營中生的光榮,死的偉大?

如果每個人在彌留之際,能如保爾柯察金所說那樣“人的一生,當他回首往事時,不因虛度年華而悔恨,也不因碌碌無為而羞恥;這樣在他臨死的時候,他就能夠說:我已經把我的整個生命和全部精力,都獻給了這個世界上最壯麗的事業。”“吾生有涯,而知無涯,”以生之有涯祭知之無涯。即使是在歷史長河中濺起一朵小浪花,比被大河滔滔裹挾著奔走更有意義。

愈是短暫,愈應絢爛。方不辜負來世一遭。

(如果一定要讀一本關于集中營的書,推薦這本 Man's Search for Meaning,苦難和死亡之間,生活尚存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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