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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兩天,單位的一個小姑娘要離職了,大家都很舍不得。小姑娘今年24歲,高職畢業后簽的第三方進入的單位,不是正式編制。
小姑娘人美嘴甜,干活認真,情商高,受到了大家的一致認可。關鍵是,小姑娘還在職學了個本科,學歷也算有了。因為現在我們單位正式編制的起點是碩士研究生,小姑娘要轉正沒有任何希望。于是,小姑娘找了另外一份工作,工資待遇比我們這好,所以決定辭職了。
雖然舍不得,但還是祝福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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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樣地,單位的一個正式編制的姑娘就讓人喜歡不起來了。姑娘是國內top3的名校碩士畢業,專業也是大熱的民商法,按說應該算是骨干力量了。
然而姑娘特別怕擔責任,也不想干活,基本上一個最簡單的問題要從旁邊的同事問到領導,自己本職工作也是能推就推,讓人討厭。最讓人覺得不能接受的,姑娘想蹭單位的晚餐(單位會給值班人員準備晚餐),一到下班的時間就把文件鋪滿桌面,第二天給人說:“我昨天加了一小時的班!”…大家都無語,幫她干活的同事更是心里一萬匹馬飛過。
我一直覺得學歷是工作的基礎,現在看來,不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