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這個的時候,想起之前有一個學弟和我說:學姐,等到將來某個時候,我會把你寫過的,我所能看到的,都做個閱讀筆記。
嗯,說實在的,初聽到,甚至是現在想起來都覺得:我靠,我靠,都閃開,我已經膨脹得不行了!有什么能比有人讀著你的文字做讀書筆記還能更讓你榮耀?
呃呃呃,等等,讓我平復一下心情。
哈,不過,我覺著現在那個孩子肯定會無比鄙視當時說那話的自己吧。畢竟人都是要成長的,很多事情、話語、甚至是思維不過是時間的問題罷了。
于是,撤回來,關于因為文字而喜歡上一個人的事情上來,話說啊,這種喜歡,嗯.....大多時候,都是比較蠢的。
也有喜歡上過一個誰,不過死了。呃...別訝異,那啥,能讓我鐵了心且堅持喜歡的文字,都是死了的人寫的。我之前沒發現,后來某天談論起喜歡的文字什么的,突然發現了這點。而這是唯一一個對我而言,人也好,文字也好,完全對胃口,根本挑不出毛病的人。又或許,不過是目前的我自己膚淺罷了。
所以,其實這樣的喜歡,也不過還是屬于在自己意淫之內的。倘使真正見到那個人,可能、還是難說的。畢竟更多時候我們自己本身比我們所想的,挑剔的多(再加一個“得多”,也無妨)
于是對此,唯一能說出來的明顯體驗就是:我想要站在他的肩上,我想依此成為更好的自己。
喜歡一個人的文字,除了文字帶來共鳴,更多的還應該是成長。嗯,后者顯而易見地更重要。因為共鳴不過是你也有的東西,但你自己沒那么敏感忽略了,或、只是無法用文字準確表達出來的而已。這只能說對方文筆好,你喜歡的是對方的文筆罷了。
但是喜歡上一個寫字的人,更多則還是功利性的。嗯,功利在:是他給予你成長更多的開放性,甚至是延伸了你本想要卻不夠明晰的某些存在。
就像是戀愛,往實質里說大多人的戀愛的開始也是功利性的。Ta給予你想要的陪伴、消解了一份你的缺乏、又或恰好滿足了你所希求的愉悅......所以,其實,嗯,我認為啊:如果不是因為性生活,誰會想要找男(女)朋友呢?(那啥,真愛除外,其余人,你別打我!?難道你敢徹底否認嘛?哼!)
所以,喜歡一個人的文字然后喜歡上了這個人的喜歡,是怎么來的?嗯,就是這么來的。
嗯...就像是你小小的時候喜歡你們家門口賣棉花糖的老爺爺,因為在那個時候的你眼里,他代表了糖果的甜;大一點兒喜歡夜市那家你常去的烤肉攤大叔,因為大叔代表了好吃的油光光的肉啊;再后來,你覺得你很喜歡學校后門賣烤面筋的小哥兒,呃,因為小哥每次辣椒調料給的足不說,偶爾還贈送你一兩根,嗯,他代表了好吃的.....(好了,我發現我最近越來越愛拿好吃的舉例子了,沒救了......)
嗯,所以為什么說這種喜歡,嗯,大多時候的大多人的這份喜歡,或許、就是和那些例子一樣的,都是...比較蠢的。
可以理解。嗯,很多時候,好像是因為文字相比起電影、音樂、甚至是照片而言,距離人心和生活都更為貼近一些,或者說因為現今環境,文字和人之間的界限愈加模糊了(尤其是在現今的各大書店上架的“青春文學”環境下)
于是,似乎,閱讀的人(就不說讀書人了)并不懂得如何和文字保持距離,和寫字的人相處有分寸(也不想)。按理,或者說自認為不蠢的做法,就是像看電影一樣,在黑暗里看,感動、喜悅、哭完、笑完、然后字幕出現、燈光亮起,自己平復情緒,而后走出電影院,該擼串擼串,該吆五喝六喝酒玩骰子就繼續。
相對于蠢的觀影體驗是什么?是看完科幻片就要去找外星人、看完青春片就要去瀟灑走一回、看完戰爭片就打算扛槍上戰場。嗯,那么還需要什么總統大選、人大之類?導演將統治世界,而編劇將分分鐘打造出開門就可及的平行宇宙.......
嗯,不過是你在這個人的文字里得到了你想要的而已,但不見得這個人,亦會帶給你這些。說得再透徹一些,閱讀更多時候不過是你偷取別人東西的一種方式罷了,所以,你應該要清楚,你想要的是那份東西,是那個攤子上的棉花糖、烤肉和烤面筋。
不信?那不如你去和棉花糖老爺爺、烤肉大叔、面筋小哥過日子試試看咯?
過得好,祝你們百年好合
過不好,那啥、先別砸他攤子,請把地址發給我,容我去嘗嘗唄、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