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得不說,很多90后都有自嗨自戀自我為中心的傾向!
最近聯系了一家媒體,準備投些廣告。
開始只是添加了媒介經理的微信,后來感覺有些事要面談才能解決,便要了對方的電話地址,攜同事前往。
到了該公司門口,跟前臺妹紙說出約見人的名字,妹紙臉上漾起一個淺淺的酒窩。
“啊,找曾總是吧。”
——原來,所謂的媒介經理,是該公司的老板。
妹紙蓮步速移,引我們到會客室落座。
曾總很快現身,身材矮胖,圓臉,厚嘴,模樣憨憨厚厚,臉上漾著謙遜而自然的笑容,說話相當客氣。以前只在微信里跟他聊天,今天頭一次見面,感覺第一印象不錯,目測其年齡該是90后。
此前,我曾將廣告文案傳給他排版。收到他回傳的網頁,發現他公司的設計師在文案中加入了很多自己的想法。——或許,設計師本人認為他那些東西很有創意。但我發現那樣過于機械地截斷了語流,導致上下文完全脫節,顯得雜亂無章,不方便讀者閱讀,要求設計師修改。
可是,連提三次要求,連改三次,都沒改成我要的樣子,不僅如此,每改一次都有設計師的東西加進文案里,導致通篇文案不倫不類,讓我無奈又無語。所以,我此次造訪該公司,準備與該設計師當面談談這件事。
在我的要求下,曾總請來了設計師。與我心中的猜測相同,設計師與他們老板一樣都是90后,中等的個子,溫和的相貌。
我在手機里打開他設計的網頁,逐條逐條地跟他說明我的修改意見,以及我對版式、色彩的要求。
設計師就坐在我半米遠的地方,膝蓋上攤著一本打開的筆記本,手上拿著一支筆,看上去很專注。但臉上始終帶著那種“我明白我明白”的表情,手上的筆一動也不動。我懷疑他根本沒認真聽我說話,擔心費盡口舌說完,他依然該改的沒改,又在網頁中加入其他東西,就請他用筆把我的話記下來。
“嗯,好的,好的。”他條件反射似地回答我,可仍然未著一字。
作為一個碼字為生的文案,我深刻地知悉認真對待甲方的意見的重要性。通常我寫文時,會把甲方的要求列成清單,一條一條地對位寫作。即便如此,仍難避免甲方不斷提出修改意見,拉長一本書的成書時間。——重視甲方的意見,可以少走彎路,提高效率,是我工作多年的寶貴經驗。我希望那位設計師像我一樣重視甲方的意見,能為我節約一些時間。
在我不容置辯的要求下,他勉強拿起筆書寫,可只寫了兩個字就倔強地停了下來。
我感覺他內心已有強烈的抵觸情緒,再也沒法跟他溝通,就閉上嘴巴,起身告辭。
回到單位,收到他傳來的網頁,在手機中點開一看,除了版面顏色不再那么花哨,其他還是外甥打燈籠——照舊,不免有些惱火。——由于他反反復復這樣做,我已在網頁設計上白白浪費三四天。
我想了想,覺得不修改到位無法做廣告,同時自我檢討,懷疑我之前未跟他說清楚,就打開電腦,登陸微信,將要修改的內容用紅圈和線條一一劃出,讓他從第一屏向下逐句校對改正。
可是,改著改著,他的老板,也就是那位年輕的業務經理就在群里陰陽怪氣地說,咕森,請把修改內容整理成一個文件發給設計師,一次修改完畢。言外之意,嫌我太瑣碎。
其實,我早先就是這樣做的。我把所有修改意見列了表單發給他,可并沒得到想要的結果。現在這樣盯著設計師一個字一個字的摳實屬無奈。
在我又提出三四條修改意見后,群里一位業務經理怕我這樣改下去得罪設計師,出來給群里所有人解釋,說咕森做了多年策劃,對文字要求很高,請大家多擔待。他出面幫我圓場,我本應感謝他,但我并沒打算這樣做。原因很簡單,他說這話的前提是覺得我的做法不對。可我并不覺得自己有何不妥。
在我再一次提出修改意見后,這位幫我圓場的業務經理蹦出來說,咕森,不能再改,再改技術員要生氣。言辭生硬,頗不客氣。
可是,我砸錢打廣告,當然要讓廣告符合我的要求。基于這種想法,我并沒理睬他,仍然緊盯著設計師一句一句地修改到我想要的樣子才作罷。
在此過程中,他一直在群里嗶嗶嗶。我一改完,馬上向他開炮。
尼瑪,錢是我出,我是甲方,當然要按我的要求修改文案,怎么能因為設計師的情緒降低我的標準?你特么不端正你作為乙方的態度,還要我這個甲方去遷就你,你是不是腦子缺根筋?
甲方對乙方的設計方案提出修改意見是甲方的權利。乙方根據甲方的要求改稿,是乙方應盡的義務。真是不解他們這個團隊是怎么回事,這樣的道理都不懂,竟然集體跳出來反對甲方改稿。
我的文案改完了,但我最終決定放棄跟他們合作。
還是讓這幫大爺自嗨自大去吧,恕爺不奉陪。
呸,什么玩意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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