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正》讀書筆記 (上)

什么是公正?怎樣做事才是正確的?你又是如何判斷一件事是公正還是不公正的呢?你在最近的新聞里看到過覺得不公正的事嗎?在中國,不滿14歲的人犯罪不需追究刑事責任是公正的嗎?高考加分政策是公正的嗎?

作者邁克爾·桑德爾《公平》這本書從倫理學和經濟學的角度入手,用生動的事例講解不同的理論,來辨明公正存在的基礎以及公正的原則等等問題。

邁克爾·桑德爾(Michael Sandel)是著名政治學家,作家,現任教于哈佛大學。

30多年來桑德爾教授就一直在哈佛大學教授《公正》這門課程,這是哈佛歷史上累計聽課學生人數最多的課程之一,也是哈佛有史以來單學段參與人數最多的課程。

在互聯網上著名的哈佛公開課中,桑德爾教授的“公正”課程受到極大的歡迎和好評,桑德爾教授因此也被英國的《衛報》評為“世界上最受歡迎的老師之一”。

一、法律與道德

2004年,“查理”颶風在席卷美國海岸,在災害地區,日常用品的價格攀升了十倍以上。從道德的角度來講,“企圖利用他人的困難和痛苦發財是不對的”。所謂“法無明文禁止即可為”。作為商人,法律沒有禁止他們這種提高服務價格的行為,那么他們為什么不可以借用這樣的機會牟利呢?

在改革開放前,計劃經濟禁止自由買賣,因此在中國做生意,一不小心就會因為“投機倒把”被抓進監獄。改革開放后,投機倒把罪名被取消,再也沒有誰因為正當的買賣而被判刑,再高的利潤也是一個愿打、一個愿挨的結果。

也就是說,這樣一種被大眾指責的“價格欺騙”是市場經濟的結果,并沒有什么不公平之處,法律也沒有說不能在颶風災害地區賣高價??!

當然,每個國家和地區對“價格欺騙”這一行為的規定都不一樣的,非常時期也往往有非常政策。

德國大法學家耶律內克和耶林曾經提出過一個理論,叫做“法律是最低限度的道德”,這一理論可以用來解釋為何“價格欺騙”不被禁止。

因為法律是有強制性的,法律不能強制每個人都去做“好人”。道德鼓勵災害中的人們互幫互助,鼓勵大家堅守優良的品德,但這些都不能寫進法律,因為,被道德譴責的東西不一定是不合法的,不一定會被法律禁止。

颶風案例中的結果,佛羅里達州還是懲罰了少數幾家商家,認為他們違反了反價格欺詐法,用以懲戒過于貪婪的商家并告誡他們的同類。

法律不要求你做有道德的事,法律也不禁止你做不道德的事,但法律一定會懲罰過度的不道德,譬如利用別人的痛苦滿足過度的貪婪。

二、考量公正的角度

法律的限度往往較為寬泛,無法涵蓋所有的公正。那公正的限度到底在哪里呢?

大家追求的“公正”,一定是超出法律的。想通過強制的法律來達到公正,是一件技術上難以達到的事情,我們需要更多的考量。

著名的電車案例:一輛電車呼嘯著經過一個岔路口,按照既定的路線,前方軌道有一群孩子,如果轉向則可以避開這些孩子,但另一個分岔路上又有一名成年男子。在來不及緊急剎車的情況下,電車應該轉向嗎?

對此,大家看法不一、理由各異,分解一下我們的思考,一定會涉及到以下兩個問題:

(1)撞死一群孩子和撞死一個成年男子,哪一個損失更大?

(2)是不是損失越小,司機所承擔的負罪感就越???

司機之所以有負罪感,是因為他內心深處的原則一定是“開電車不應該撞死任何一個人”,那么司機在岔口前的兩難實際上是內心原則與現實的一個博弈。

每個人的博弈結果是不同的,我們所說的公正實際上是無數個個體博弈的結果,是整個社會的抉擇。

要看一個社會是否公正,就要看它如何分配我們所看重的物品。

作者通過案例幫助我們鑒別了三種分配物品的方式:利益、自由和德性。這也是當我們面對一個公共事件時,通常會思考分析的三個角度。利益、自由、德性

1、使利益最大化

這里的利益是指社會整體利益,也就說在考慮利益時,思考的是對社會中大多數人的影響,也就是利益最大化。

在颶風案例中,經濟學家堅持商家無罪,但最后商人還是受到了懲戒,可以解釋為司法機關在撫慰廣大受災群眾,和滿足少數商家的貪婪中,選擇傾向于前者。

電車案例中,電車司機如果最終轉向撞死了那名男子,那么他可能是認為一群孩子對于社會來說更為重要。

2、尊重個人自由

尊重每個人的自由意志。盧梭曾說“人生而自由,卻無往不在枷鎖之中”。每個個體的自由之間存在一種博弈,只有尊重每個人的自由并且平衡它,才能達到公正。

無論電車司機撞倒誰,一定都會受到譴責,但這樣的譴責不代表司機的做法是錯誤的。在自由至上者看來,只要沒有違反法律或公正,實際上人還是有選擇的自由。

3、促進個人的德性

德性即道德品性,我們需要培養每個人的德性意識并且去實踐它。我們討論電車司機案例是基于他有德性意識的基礎,試想如果電車司機不關心別人的生命,他也許都不用糾結就會撞死任意一方。

因此從德性的角度看,我們會注意當事人行動的動因,而不是結果。

如果沒有道德,也就不存在所謂的文明社會,因此所有政權都會提倡德性的培養。培養德性是長期的、潛移默化的,舉個你身邊的例子,“八榮八恥”就是如此。

我們學習了考量公正的角度,也知道公正是超過法律的。

什么是公正?什么是不公正?高考加分政策是公正的嗎?試著給自己調整身份來思考這些問題,大城市的學生、家長,貧困山區的學生、家長,老師,地方領導,國家領導等,在不同的身份下,你的觀點有改變嗎?

三、功利主義VS絕對主義

在考慮公正問題時,我們會從利益、自由、道德三方面進行思考。從利益和自由的角度看,公正問題會出現哪些矛盾。

只要交易雙方同意,任何交易都可以進行嗎?現在市場上有什么交易是你強烈反對的?有沒有一些交易是國家禁止,但你認為可以自由交易的?原因是什么?

在功利主義者看來,一個事件是否是公正的,主要是從利益方面考慮的,首先我們來學習功利主義,以及反對它的絕對主義。

功利主義——注重行為的結果

在哲學上,所謂的“幸福最大化”“最大利益原則”是針對效果的分析。功利主義的邏輯簡而言之即:評判一個行為是否道德應當取決于這一行為的最終結果。

電車案例,如果能救活一群小孩,那么犧牲一個人也是值得的。因此,電車司機應當扳動轉向器,沖向那一個成年人。

但這一結論不可能被所有人接受。與功利主義相對的絕對主義就無法接受這樣的選擇。

絕對主義——注重行為的本質

絕對主義注重行為的本質和特性,卻不考慮事情的后果。絕對主義者認為,司機按照既定的路線是不需要轉向的,那么如果撞死了一群孩子,便不是司機的主觀意愿,司機就不算做了不道德的事情。

假如司機轉而沖向那名成年男子,則代表了司機內心深處認為這名男子(相較于一群孩子)應該被犧牲,這是在主觀意愿上剝奪他人的生命。無論最后結果如何(孩子的家庭感謝他,甚至那名男子走上軌道的本意就是自殺),都無法改變司機轉向這一行為的不道德性。

這兩派觀點誰占了上風呢?你支持誰呢?在功利主義和絕對主義的博弈中,從來沒有定論,因為哲學中的兩者之爭往往沒有絕對的誰對誰錯,任何一個觀點都有錯誤的時候。以下我們主要對功利主義進行分析與辨明。

反駁功利主義

以邊沁為代表的功利主義認為,最高的道德標準是將大眾福利、集體幸福最大化,也就是“給予最多的人最大的快樂”。

邊沁主張犧牲小部分人,讓更多人得到幸福,例如他推行的“社區管理計劃”:將嚴重畸形的人與瞎子都集中在一個社區,就可以讓其他人不會因為看到特殊群體而感到困擾。

但實現社會整體幸福最大化過程中,勢必有一小部分個體的幸福將被犧牲。這樣的主張引起了多次爭論,讓公眾難以接受。

反駁觀點一:功利主義漠視個體尊嚴

毫無疑問,整體的幸福是正確的、值得追求的;但這并不意味著某一個個體的尊嚴和需求就不應當被尊重。

例如,某一恐怖分子在紐約鬧市區安放了一枚定時炸彈,炸彈爆炸會導致大規模的傷亡。在警方抓獲該名恐怖分子后,他拒絕提供炸彈的具體地點。時間在流逝,這樣的緊要關頭,嚴刑逼供是否被允許呢?可能有很多人會不假思索地答道:這樣罪大惡極的恐怖分子,對其進行嚴刑逼供也是可以接受的,畢竟有成百上千無辜的性命掌握在他的手中。這種情況下,我們是沒有資格去反駁功利主義的。因為在我們的潛意識里,一個人是否應該被尊重、被犧牲,都取決于他自身的行為;一個有錯誤行為的人是沒有價值的,應當被犧牲,那么這從本質上還是功利主義。

我們再假設更極端的情況,這名恐怖分子并不懼怕嚴刑拷打,唯一能夠讓他讓步的就是折磨他年僅六歲的小女兒。為了更多的市民去折磨一個無辜的幼女,紐約警方有這樣的權利嗎?這顯然是殘忍而牽強的。

反駁觀點二:并不是一切東西都可以被標價,例如生命

功利主義主張所有的幸福和悲傷都是可以被衡量的,但需要有一個統一的評價標準,那么最通用的衡量就是貨幣。

上世紀70年代,福特公司生產的Pinto是美國銷量領跑的小車。但當它的尾部被撞擊后,油箱很容易燃燒甚至爆炸。Pinto上市后,多人為之喪生。

當受害者以Pinto有設計缺陷將福特公司告上法庭后,法庭及陪審團卻在調查審批中發現了一個驚天秘密:福特公司早就知道這一設計缺陷的存在。

福特公司的邏輯是:對每臺車進行價值11美元的改進可以糾正這一設計缺陷,而Pinto共計銷售了1250萬輛。假定福特公司會承擔所有傷亡者的賠償費用,平均死亡賠償20萬美元,受傷賠償6.7萬美元。按照傷亡概率計算結果是改進費用遠遠高于賠償費用,因此從經濟效益上考慮,福特公司選擇對這一設計缺陷保持沉默。

但鮮活的生命,明顯是不能夠用金錢衡量的。

至此,純粹的功利主義再也無法求得全社會的認同。

四、自由至上

修正功利主義者密爾提出了關于自由的論點,用以修正過分冷酷無情的功利主義。

他認為:只要不傷害或妨礙他人,任何人都應當是享有自由的,可以自由地去做任何事。這將是功利主義的前提。

密爾本意是用這樣的前提來對功利主義主張進行一定的限制,防止出現上文反駁中的極端案例。

然而他沒有想到,自由主義主張首先遇到了問題:我們真正擁有我們的自身嗎?

支持自由至上的人們認為政府不應當對社會或人們有過多的約束或管教,我擁有什么,我就可以用它去做任何事情,因為我也同樣尊重他人在此方面的權利。

聽起來很有道理,我有一雙鞋,我可以穿著它、扔掉它、賣掉它,怎樣做都好,因為如果你也有一雙鞋,我也同意你想怎樣就怎樣。

此外,自由至上主義者還提出了關于收入再分配的事情來證明自己。例如,比爾蓋茨作為蟬聯多年的全球首富,如果按照功利主義的主張,拿出比爾蓋茨的一百萬美元,分給一百個貧困潦倒的窮人,每人一萬,這一定會得到更大多數的幸福。

雖然大家都認為這一百萬對于比爾蓋茨來說完全算不上什么,但是為什么并未出現這樣的強制分配呢?因為每個人對自己擁有的錢都有自由支配的權利。

自由至上主義者以此反駁那些希望通過高稅收或者其他方式再分配財產的人,因為如果我掙來的錢被強制分配給其他人,那么相當于我自身的一部分被政府或者社會的其他人所擁有。

而我們社會中不會出現財富被強制分配的情況,也印證了每個人都毋庸置疑的擁有自身。

反駁自由至上

自由至上主義者的觀點看起來難以反駁,但是大家還是絞盡腦汁找了很多理由來反駁這樣絕對的自由主義。

例如:“窮人更需要錢”,“有錢人的收入并不是單打獨斗來的,他欠那些對他的成功有所貢獻的人們”……

但這些反駁始終都是蒼白無力的,直到出現了以下終極拷問:

人對于自己的身體或者器官是否有處置的權利?

我希望賣掉自己的器官來獲取一定的金錢,為什么也不可以?

安樂死為什么無法得到普及?

如果你認為安樂死是為了減輕瀕死者的痛苦,那么曾經轟動一時的吃人狂魔是否應該被懲罰?(德國曾有一個吃人狂魔,他招募一些希望自己被吃掉的人。案發時,德國并沒有禁止吃人的法律,而且被吃掉的人都是自愿的。但最終吃人狂魔還是被判了刑。)

以上是自由至上主義者的難題,可見,自由權利不能被侵犯,但一定會被附加諸多的限制。

人擁有自己的身體,應當可以自由支配,為什么賣淫在大部分國家都是犯法的?你認為賣淫應該合法化嗎?

摘自:邁克爾·桑德爾《公平》卡片作者喬亦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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