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約了下周一6號下午3點去拿證,其實大家也不想拿證的。
我也不想,因為現狀就是這樣大家也改變不了。其實我自從離婚后,我更加關注自身的成長。
別人的事我一概不想參與,也不想發表過多的意見。畢竟自已的生活也沒有過好,過成一地雞毛。所以別人的生活我能不參與就不參與,過好自已的小日子就行了。
婚姻的本質就是這樣,外人看著好其實過得好不好只有自已最清楚。
如果不是因為賣房子,中介說這套房子是兩個人的名字的。建議把婚也給復了,有結婚證后賣房手續相對會簡單快很多。
這似乎是老天爺又讓我們重新在一起,但是我感覺領證和不領證沒有什么不同。
兩人的生活照樣沒有任何變化,也沒有任何交流生活得像陌生人。我不參與你的生活,他也不干涉我的生活。
這樣的婚姻是很痛苦的,與其這樣還不如過好自已。所以前兩天我也在糾結領證與不領證之間。
領證或許是為了孩子,不領證更多的是為了自已。人或許不能這么自私,不能為了自已而活。
家人給他做了很多思想工作,他的意思是想過兩年我把我的性格改好了再復。但是這件事也不給如他所愿,大家也沒有想到這么突然。
離婚證是3月1日拿的,到現在前前后后也剛好一年。